崗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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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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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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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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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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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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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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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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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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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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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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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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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yī)學
(老年醫(yī)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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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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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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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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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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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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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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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醫(y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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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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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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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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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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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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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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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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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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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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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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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產前診斷實驗室工作經歷,取得臨床醫(yī)學檢驗技術正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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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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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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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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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y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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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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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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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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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婦產科正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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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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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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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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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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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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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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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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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產科工作經歷,取得婦產科高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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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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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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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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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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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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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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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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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兒科護理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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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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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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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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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臨床醫(yī)學 研究生:兒科學、腫瘤學、康復醫(yī)學與理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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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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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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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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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小兒內科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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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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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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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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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麻醉學 研究生:外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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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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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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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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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泌尿外科、小兒外科、胸心外科、口腔額面外科、麻醉學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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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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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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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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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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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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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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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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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臨床醫(yī)學檢驗技術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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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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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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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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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醫(yī)學影像學 研究生:影像醫(yī)學與核醫(y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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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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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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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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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超聲醫(yī)學、放射醫(yī)學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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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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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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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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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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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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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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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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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連續(xù)五年以上三甲醫(yī)院工作經歷,取得臨床藥學高級職稱并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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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工作時間。
(二)報名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地址:省兒童醫(yī)院組織人事部(合肥市肥西縣杭埠河大道與青龍路交口國家兒童區(qū)域醫(yī)療中心E區(qū)行政科教樓709室)(可乘坐合肥地鐵3號線到底站省兒童醫(yī)院新區(qū)下車)。
聯(lián)系電話:0551-63296012
(三)報名材料
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為《安徽省兒童醫(yī)院人才引進報名表》、工作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職稱聘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材料,崗位所需相關材料。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應聘人員須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資格審查
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審查應聘人員的條件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五、考試事項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設立考官組,一個考官組成員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工作設想與發(fā)展?jié)摿?,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yè)技術水平、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為每人15分鐘,滿分100分(計算時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為確保應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70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引進計劃數(shù)和應聘人員面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評分第一、第二要素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
體檢工作由省兒童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jù)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學術水平、科研及教學能力、工作實績、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jù)《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省兒童醫(yī)院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省衛(wèi)生健康委和省兒童醫(yī)院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將有關材料經省衛(wèi)生健康委審查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提供終止合同證明書,對未能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終止合同證明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關事宜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本《方案》未盡事宜,以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為準,由省兒童醫(yī)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九、組織領導與監(jiān)督
人才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省人社廳和省衛(wèi)生健康委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省兒童醫(yī)院負責組織實施。為確保引進工作公正規(guī)范、公平有序進行,嚴格執(zhí)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求,認真落實《安徽省人事考試規(guī)則》,在引進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嚴格執(zhí)行保密、回避制度,院紀委辦公室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在引進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51-63296012省兒童醫(yī)院組織人事部
監(jiān)督電話:0551-63296026省兒童醫(yī)院紀委辦公室
舉報郵箱:ahetyyjcsjk@126.com
安徽省兒童醫(yī)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