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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公務員考試西城區資格復審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0-01-31 15:04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北京市西城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區將統一組織實施北京市西城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參加報考北京市西城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且按照規定比例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具體復審時間以各招考單位通知為準。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黨校3層 (北京市西城區南菜園街49號)
四、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在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一)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
(二)2020年1月21日17時前無法取得聯系的;
(三)明確表示放棄報考職位面試的。
五、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報名表一式3份;
(二)成績通知書一式3份;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四)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社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攜帶3份,2020年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五)對于報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
1.國內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除提供(一)至(四)項所述材料,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3份;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3份。
對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最高學歷期間獲得的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份。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3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2.國(境)外應屆畢業生:對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人員除提供(一)至(四)項所述材料,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3份(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份。
對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人員除提供(一)至(四)項所述材料,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份,護照和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份,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原件及復印件3份。
(六)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符合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條件的人員,須提供第(一)至(五)項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除提供(一)至(四)項所述材料,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報考人員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3份,有工作單位的社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七)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職位:除須攜帶(一)至(四)項所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3份,并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八)面向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人員招考的職位:報考人員僅需提供(一)至(四)項所述材料。
(九)對于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除須攜帶(一)至(五)項所述材料外,還須攜帶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課程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3份和學校蓋章的《北京市選調生推薦表》。
(十)面向殘疾人招考的職位,除須攜帶(一)至(四)項所述材料外,還需攜帶《殘疾人證》等有關材料。對于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有困難的殘疾人考生,可采用他人代理的方式參加審查。
報考人員持以上材料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到場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雙方簽字)及上述要求的審查材料。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公告及政策執行。請報考人員近期保持通訊暢通,對資格復審有問題需要咨詢時,及時與各招考單位聯系。
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形成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并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會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
附件:附件:資格復審方位圖.doc
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組織部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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