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0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資格復審通知
http://www.ssrtes.com 2020-01-31 15:32 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關于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調劑、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現(xiàn)將資格復審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1: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qū)石景山路16號)
三、參加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我院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四、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及復印件;網上打印的報名表;筆試成績通知書;學生證及復印件;學信網學籍信息;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三方協(xié)議及復印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等材料。
對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所獲獎勵證書原件。
對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北京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
五、注意事項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準時參加資格復審。
聯(lián)系人: 陳 震、 任 靜
聯(lián)系電話:010-59891729、010-59891078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干部處
2020年1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