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現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20年2月4日至2月5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罪犯教育改造職位(214114501)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罪犯醫療護理職位(214114502)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員管理教育職位(234114402)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員管理教育職位(234114403)2月4日全天;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罪犯教育改造戒毒人員管理教育職位(234114401)2月4日及2月5號全天;
北京市雙河教育矯治所戒毒人員管理職位(214114601)2月5日全天;
北京市雙河教育矯治所戒毒人員醫療護理職位(214114602)2月5日全天;
二、地點:
北京市大興區團河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綜合樓一層
三、攜帶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的公務員考試報名表(本人簽字)、成績通知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2020年應屆畢業生(含2020年畢業的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對于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若提供同等效力證書,需學校出具相關說明);對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還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現場資格復審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實或與報考信息不符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咨詢電話:53860405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