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2025年重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http://www.ssrtes.com 2025-02-11 10:15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第一章 報考政策
一、關于報考條件
1.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重慶市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職位表中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中共預備黨員是否可以報考?
答:可以報考。
3.職位表中“取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區別是什么?
答:職位表中的專業與學歷須一一對應。職位要求“取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是指學位與學歷必須對應;要求“學士及以上學位”,則學位與學歷可不對應,報名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即可。
4.報考鄉鎮機關職位的,對服務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對報考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機關職位的,新錄用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區縣轄區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鄉鎮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開遴選)到除本區縣艱苦邊遠地區鄉鎮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對報考非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機關職位的,新錄用人員應當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重慶市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包括18個區縣,具體為: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南川區、潼南區、開州區、武隆區、城口縣、豐都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
5.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有哪些傾斜政策?
答: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采取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降低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面向本區縣(自治縣)戶籍和鄰近區縣(自治縣)戶籍的人員招考。
6.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提供《公告》規定的材料外,還應在現場資格復審時向招錄機關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7.在境內就讀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者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答:在境內就讀中外合作辦學的報考者,須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在現場資格復審時須向招錄機關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8.本次招考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本次招考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到就讀學校,并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取得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
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9.面向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考的職位,學歷專業有哪些要求?
答:面向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考的職位,報考者必須以最高學歷和專業進行報考。如:屬于2025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專科)學歷和專業報考。
10.報考者在報名參加重慶市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如何處理?
答:報考者在參加重慶市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我市公務員招考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錄用人選。
11.法官助理職位、檢察官助理職位等,除《公告》及其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外,是否有其他不得錄用情形的規定?
答:法官助理職位、檢察官助理職位等,除《公告》及其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外,有其他不得錄用情形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可以咨詢招錄機關。
12.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答: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3.“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答:“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方法是:截止到2025年2月,報考者在基層工作的累計時間滿2年。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4.部分職位“其他要求”中要求具有某工作經歷的,通過某類考試,具有某種執業(從業等)資格證、職稱等,其通過或取得的時間如何認定?
答:“其他要求”中的資格條件,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除《公告》有明確規定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需在2025年2月底前通過或取得。
二、關于報考職位
15.可否以輔修、第二專業報考?
答:對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的報考者,若在校期間取得輔修、第二專業證書,可持輔修、第二專業證書所列專業報考。
16.報考者所學專業名稱與意向報考職位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是否可以直接提交報名申請?
答:報考者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報考者可以在完善網上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后直接提交報名申請。
17.報考者所學專業名稱與意向報考職位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的,如何報考?
答:報考者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報考者根據招錄機關的意見,決定是否報考。
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后的國(境)外學歷學位涉及的專業,與職位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按照本條上述規定執行。
三、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18.公共科目考試地點設在哪里?
答:本次考試將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在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中心城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江津區、永川區、南川區、璧山區、榮昌區、銅梁區、開州區、梁平區等設置相應考區,在網上報名填報個人信息表時,報考者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以上任一考區參加考試。具體考區以準考證為準。
特別提醒:公安人民警察執法勤務職位和法院系統、檢察機關職位僅在中心城區設置考點,請報考此類崗位的考生選擇中心城區考區。
四、關于現場資格復審
19.現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哪些?
答:根據面試比例(體能測評比例),在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現場資格復審。
20.哪些環節可以進行遞補?
答:現場資格復審期間,因放棄或審查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同時遞補。
面試工作開展前,因放棄等原因未達到面試比例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在面試上一環節合格人員中按規定進行遞補。
面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特別提醒: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五、關于體能測評
21.體能測評的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規定執行。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其中,綜合管理、執法勤務職位測查全部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于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體能測評具體內容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項目 標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縱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組
項目 標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縱跳摸高 ≥230厘米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為1次,10米×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六、關于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22.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2︰1的職位,其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規定中低于2︰1是否含2︰1?
答:不含2︰1。
23.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答:根據面試比例,在面試上一環節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24.具體什么時間進行專業能力測試?
答:專業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機關確定,并通知報考者。
25.專業能力測試的成績如何計算?
答: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30%。
七、關于體檢和考察
26.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答:體檢人選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招考職位規定的考察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面試,并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其中一名報考者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則直接將其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人選。
27.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組織實施?
答:體檢和考察由招錄區縣、市級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8.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答:除需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外,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八、關于違規違紀考生處理
29.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答:考生有違規違紀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30.對違規違紀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答: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反報考規則和管理規定行為的,將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按照管理權限采取糾正、批評教育、答卷不予評閱、當科考試成績為零分、終止錄用程序等方式進行現場處置或者事后處置。考生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情節較輕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5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31.《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了具體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2.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答: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或有關鑒定機構確認的,視為違反了報考規則和管理規定,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按照當科考試成績為零分進行事后處置。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按照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嚴肅處理。
九、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33.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于社會上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機構、網站或者出版物等,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對待,避免上當受騙,防止權益受損。
34.報考者如何備考?
答: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考試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準備考試。
十、其他
35.報考者未按公務員考試錄用各環節相關規定執行的,將承擔什么樣的后果?
答:報考者應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各環節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36.如何咨詢相關招錄政策?
答:涉及現場審查報名資格、體能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與招錄職位有關的問題,請報考者直接與相關招錄機關聯系,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公告》附件1職位表查詢。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23)63895924、(023)63895917
咨詢時間:網上報名期間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二章 報考網絡技術
37.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報考者應仔細閱讀《公告》及其附件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錄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注冊及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建議報考者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38.上傳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具體要求是:
(1)報考者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否則不予審核通過。
(2)報考者上傳照片不得大于20KB,格式為JPG格式,寬高比例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軟件(可在網上下載)調整照片大小,建議寬度為140—280像素,高度為180—373像素。
(3)報考者保證上傳的照片,必須是符合系統規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試、體檢、考察時核對身份使用。
39.是不是審核通過就算報名結束?
答:不是,要繳費成功才算報名結束。通過審核的報考者通過網上進行確認付費,確認的具體程序請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時間為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前(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報考者憑任何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均可實現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40.為什么前一天已繳費成功,第二天仍顯示尚未繳費?
答: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銀行對賬單未能及時顯示到報名系統,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報考者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可致電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查詢。如確認銀行卡扣款成功,請勿重復交費。另外,建議報考者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報名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41.身份證號碼在提交時為什么報錯?
答:我國身份證號碼依國家標準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證號)或第7—14位(18位身份證號)是公歷出生日期,而不是農歷與公歷的混合日期。身份證尾數為X的,請使用大寫半角輸入。
42.關于網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答:需要注意的是:(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①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②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③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銷“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④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2)盡量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7、(023)86868838
咨詢時間:網上報名期間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三章 考務安排
43.什么是報名序號?何時可以知道報名序號?
答:報名序號是報考者報名確認后上網打印準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報考者報名填表后,點擊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報名序號。
44.報名序號忘了怎么辦?
答:請登錄報名系統,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點擊登錄框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接著輸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找回報名序號。
45.報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前,信息如有填報錯誤,可自行修改;審核一旦通過,除姓名中的錯別字和身份證號中不涉及生日的內容可以修改外,其他信息均不能修改。
對姓名中的錯別字和身份證號中不涉及生日的內容的修改,須本人憑身份證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
46.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手續?
答: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手續注意事項有:
(1)辦理對象
2025年2月12日9:00—2月18日9:00期間報名并繳費成功,屬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
(2)辦理時間
2025年2月24日9:00—2月26日9:00(逾期不再辦理)。
(3)辦理程序
①登錄網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wsbm_gwy/webregister/(按住Ctrl并單擊可直接訪問),進入減免考務費登錄頁面,并錄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進入主頁面。
②點擊“證件資料”,上傳“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證明原件或其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相應證明原件”的電子照片,工作人員將在1日內進行資格審核。
③審核通過的考生,考務費將在2025年3月11日前退還至繳費賬戶。
咨詢電話:(023)86868812
47.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者,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遺失準考證的報考者,考試開始前均可自行到網上下載打印,或者到所在考點考務辦公室尋求幫助。
48.報考者參加筆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報考者仔細閱讀《報考者須知》《考場規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在考試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2)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報考者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的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4)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紙)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5)報考者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作弊行為,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6)建議報考者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49.筆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報考者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經監考人員核對報考者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2)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答題卡(紙)上將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3)《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由客觀題組成,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申論》由主觀題組成,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4)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涂改用品。
(5)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紙)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并在交卷確認表上簽名后方可離開。
筆試考務(考務費減免)咨詢電話:(023)86868812、(023)86868820
咨詢時間:2025年2月12日至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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