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2020年福建三明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http://www.ssrtes.com 2020-05-09 15:45 來源: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三明市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各有關院校: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閩人社文〔2016〕261號)和《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20〕17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市2020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現將《三明市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執行中遇到具體問題,請與市“三支一扶”辦聯系。
聯 系 人:吳靜丹
聯系電話:7506621
傳 真:7506675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三明市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三支一扶”計劃是黨和政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重要舉措,是青年成長成才的重要途徑。為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扎根基層、服務基層,做好2020年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作貢獻。
二、工作任務
2020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26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12個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統籌做好在崗“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以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參加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定享受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相關政策待遇。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增長才干,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各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并協助做好報名畢業生考核工作。
組織招募期間,請各縣(市、區)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建立鏈接。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20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本專科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服從分配,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和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支教崗位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地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
五、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征集發布
各縣(市、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0年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38號)要求,完成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農村實用人才服務站、農技推廣、農業現代化和水利)、衛生和扶貧(含基層保障、綜合性文化服務、司法)等農村基層緊缺工作崗位征集。市“三支一扶”辦按照分解確定的指標和一人一崗的原則,對各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匯總審核,并于報名前向社會公布招募崗位信息。
(二)組織報名(5月11日至5月20日)
1.報名時間:5月11日8:00至5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依托公共服務網,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逾期無法報名。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報名公告后(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下同),嚴格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詳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三)審查考核(5月21日至6月19日)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由報名人員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對通過初審人員統一進行考核評分。各院校于6月19日前完成考核并通過公共服務網提交至三明市“三支一扶”辦復核,紙質材料簽章后一并報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期,由三明市“三支一扶”辦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審核辦法》(以下簡稱《省外高校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后,由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本人《報名表》,連同《省外高校審核辦法》一起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審核結果于6月19日前寄送或傳真至三明市“三支一扶”辦,市“三支一扶”辦根據院校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評分。
(四)確定派遣人選(6月20日至7月20日)
1.量化評分。市“三支一扶”辦根據資格初審、院校考核結果,按照省“三支一扶”辦制定的量化評分和招募派遣人選產生辦法(另行通知),通過公共服務網對報名人員進行量化評分,在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據評分結果確定初步體檢人選。
2.組織體檢。7月15日前,三明市“三支一扶”辦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時間、地點由三明市“三支一扶”辦另行通知。
3.人選公示。體檢合格人員名單,于7月20日前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五)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
三明市“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國家、省、市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農村、教育、衛生、扶貧、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的現狀、擬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基層工作安全教育等。崗前培訓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單位報到,各服務單位應認真做好“三支一扶”畢業生的接收工作。“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進度安排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若有調整將及時在公共服務網和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報名畢業生及時關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及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 址:http://rsj.sm.gov.cn/)。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崗待遇和期滿政策按《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20〕17號)文件執行。
七、管理服務
(一)落實工作責任。落實《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培養與使用并重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保管,年度和期滿考核、表彰,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安全健康管理和期滿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要負責協調落實畢業生服務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組織教育培訓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畢業生所在高校要及時跟蹤了解畢業生工作、生活等情況,并積極給予幫助支持。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注重發揮畢業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作用,為本地畢業生之間工作溝通交流提供便利和條件。
(二)做好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管理。服務期間,畢業生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統一轉至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后,戶口、檔案和組織關系按照有關規定轉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收集、改簽(備注“參加三明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并妥善保管。
(三)重視安全健康管理。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服務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全面擔負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安全、健康等服務管理的領導責任,經常督促落實、檢查指導畢業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定期聯系制度、異常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四)規范協議解除。“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服務期間,被派遣人員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提出解除協議申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單位。服務期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畢業生相關待遇及優惠政策。具體工作要求,按照省“三支一扶”辦《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協議解除工作的通知》(閩畢支〔2010〕13號)文件執行。
(五)做好期滿證書發放工作。“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送省“三支一扶”辦,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核發《福建省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享受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同等優惠政策的依據。
八、經費保障
市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檢、社會保險、一次性安家費、償還助學貸款等費用,到梅列、三元兩區服務的由市財政和畢業生服務所在區財政各承擔50%;到其他縣(市)服務的由畢業生所在縣(市)財政承擔。
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經費作為本級“三支一扶”專項工作經費,并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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