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公務員考試龍巖市面試資格在線復查的通知
龍巖市公務員局關于龍巖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福建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現(xiàn)就面試資格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查對象
進入面試資格復查的考生(詳細名單見附件1)。因考生自行放棄或其他原因遞補進行面試資格復查的考生由招錄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二、復查時間
2021年5月1日至5月8日,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8日18時。
三、復查內容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可在線上傳證件、學歷學位及資格證書等掃描件或照片,考生提交的掃描件或照片應清晰可見,一般不得進行后期處理,具體有:
1.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省級公安廳局印章頁和本人頁);
2.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學位網(wǎng)” http://www.cdgdc.edu.cn/)上的學歷、學位查詢認證截圖。其中,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如還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須提供所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且本人要提交書面承諾(附件2)。
3.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報考者,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服務期滿的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國有企事業(yè)在職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確有實際困難的,經(jīng)招錄單位同意,最遲應在開展考察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單位可根據(jù)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具體時限要求。
4.報考專門職位證明材料。考生報考專門職位的,應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主管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大學生退役士兵還應提供入伍通知書、退出現(xiàn)役證。
5.其他職位所要求的材料。如中共黨員、共青團員等政治面貌證明材料、職業(yè)資格證書等。
四、材料提交方式
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http://gwy.rst.fujian.gov.cn/)在線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五、其他要求
1.因故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放棄聲明(須注明個人基本情況、報考崗位及成績排名、放棄原因等,落款必須本人簽字并加按手印),在規(guī)定時限內經(jīng)招錄單位確認,并報設區(qū)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由此造成參加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設區(qū)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面試資格遞補截止時間,最遲不得晚于全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限,超過該時限的、不予遞補;在規(guī)定截止時限之后放棄面試資格以及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2.凡屬《福建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不得報考情形的,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請進入面試資格復查的考生及時關注、查詢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閩西黨旗紅”和“龍巖人社”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有關信息,注意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個人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請務必及時主動將新的聯(lián)系方式告知招錄機關(具體聯(lián)系方式詳見招考職位條件表)
政策咨詢電話:0597-2313850(龍巖市委組織部考錄調配科)
龍巖市公務員局
2021年5月1日
附件3: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
附件4:關于同意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