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甘南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甘肅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甘南考區(qū)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和甘南州工作實際,現(xiàn)將甘肅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甘南考區(qū)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
時間:2016年5月17日至20日
上午08:40—11:40 下午14:40—17:40
地點:甘南州人社局二樓大廳(甘南州合作市博峪路1號)
聯(lián)系電話:0941—8213226
汪真君15009410099 寇長恩18709410883
二、復審內容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下列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報到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1張。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未取得畢業(yè)證考生須提供所在院校證明(加蓋公章),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專業(yè)、畢業(yè)時間、報到證編號、畢業(yè)院校并加蓋學生處公章,參加復審。
三、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須本人持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棄權,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資格復審主要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未畢業(yè)考生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將由所在職位的筆試成績下一名考生依次遞補,有一門缺考或成績?yōu)榱阏卟坏眠f補,本環(huán)節(jié)遞補只進行一次。
附:甘肅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甘南考區(q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甘南州考錄辦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