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平涼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開展2020年平涼市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關于甘肅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具體事宜的通知》《平涼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省考錄辦核定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數比例,確定504名考生為資格復審對象。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9月9日下午2:30至11日上午12:00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點:平涼市老干部活動中心四樓多功能室(平涼市崆峒區石家巷6號)
二、審查資料
資格復審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及《甘肅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畢業證、身份證和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介紹信(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因新冠肺炎影響導致推遲畢業的,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并注明將如期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待進入考察環節時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2.已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其中,現為企事業在職人員的,介紹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經其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在職教師出具所在學校及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寫明身份證號、單位性質、個人身份、何時以何種方式進入該單位等內容。
3.非在職“五大生”: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證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張。
有特定要求的崗位,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等職位的考生應按照公告和報考指南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職位要求的學位證、國家司法考試證、計算機等級證、會計資格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按照要求提供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后派遣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已辭職或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單位同意辭職或解除勞動關系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其他事宜
1.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1日上午12:00時,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按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過程中,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甘肅健康碼為“綠碼”且通過體溫檢測(<37.3℃)方可進入審查地點。
4.平涼市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環節相關通知均在平涼門戶網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向社會發布,請廣大考生隨時關注。
特別提示: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職位簡表》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規定的規范稱謂表述。如果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包含在職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須由報考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聯系電話:0933-8232021
附件:平涼市2020年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平涼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