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酒泉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關于2021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酒泉考區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和省考錄辦《關于甘肅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具體事宜的通知》精神,現將2021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酒泉考區資格復審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定于2021年5月8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肅州區富康路26號)集中進行資格復審。
二、審查要求
1.資格復審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有關要求進行。
2.資格復審人選確定:依據各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以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筆試總成績排名末尾出現并列的,追加資格復審名額。
三、審查資料
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與網上報名時提供證件一致)、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在線驗證報告、職稱證書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集中審核。
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人所在學校出具的包含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學專業(含專業代碼)、是否能夠取得相應學位、畢業時間等要素的證明材料原件。
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已在事業單位就業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已在企業就業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或解除勞動關系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限“四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同意報考的證明;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國防部統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肅北縣、阿克塞縣限退役士兵條件的義務兵退役士兵須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包含在職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須由報考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證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
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均與其他材料一并交資格復審工作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考生對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錄資格,同時記錄備案。
四、其他事宜
1.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18:00時。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或未完成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經公示后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與面試人員名單一并公布。
3.資格復審結束后,對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等方式組織面試,具體方案經省考錄辦研究批復后另行公布。
4.資格復審過程中,考生要按照酒泉市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資格復審入場時,須主動出示健康碼,并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體溫不超過37.3℃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現場。
5.酒泉市公務員考錄面試工作初步擬定于5月中下旬組織進行,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后續各程序公開事項在“西部先鋒網”和“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
聯系電話:0937-2617552。
附件:2021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酒泉考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酒泉市公務員考錄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