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招聘輔警50人公告
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充實警務輔助力量,根據(jù)《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甘肅省公安機關推進“一村一警”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精神,經(jīng)西峰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勤務警務輔助人員50名,其中:男44名,女6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西峰區(qū)戶籍;
3.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93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中?;蚋咧袑W歷);
5.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cm,雙眼矯正視力4.8及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臉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紅綠色盲,無紋身,無殘疾,無口吃,無嚴重傳染性疾??;
6.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證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禁止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二)優(yōu)先條件
1.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免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直接聘用;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1)退役士兵;
(2)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
(3)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有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
(三)特別加分
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加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加10分;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加8分。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規(guī)定程序組織實施。其中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公示等考務工作委托甘肅人力資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西峰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平安西峰微信公眾號、西北人才網(wǎng)及其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公告發(fā)布時間:202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西北人才網(wǎng)(http://www.xbrc.com.cn)。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6日8:00—2023年7月30日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名前,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西北人才網(wǎng)(www.xbrc.com.cn)點擊“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專欄—“我要報名”端口,注冊登錄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網(wǎng)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存)。登錄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附件,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根據(jù)公告要求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及資料進行線上審查。應聘人員可于提交申請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7月31日18:00。
3.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1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8月1日18:00。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聯(lián)系解決,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考試時間120分鐘。
1.科目與內(nèi)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內(nèi)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與公安業(yè)務相關的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
2.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載明時間、地點為準。
3.考試要求。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查詢。特別加分計入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通過西北人才網(wǎng)查詢。
(四)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報名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⒈救擞行Ь用裆矸葑C、戶口簿、畢業(yè)證、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和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需攜帶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對應聘人員凈身高、矯正視力進行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復審資格,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者,不得參加。
體能測評內(nèi)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關于同意調(diào)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1.體能測評內(nèi)容為: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縱跳摸高。
2.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考生在測評前可試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
3.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者,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應聘資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
1.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及語言表達、儀容儀表、肢體協(xié)調(diào)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面試結論為合格或者不合格。
3.參加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中載明。
(七)綜合成績確定
以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面試結果為綜合成績確定依據(jù),其中體能測評、面試只取成績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通過西北人才網(wǎng)公布。
(八)體檢
1.根據(jù)應試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項目除身高、視力外,其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擬招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nèi)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和復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承擔,體檢時須提供本人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4.面試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可列入后備人員庫,待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經(jīng)本人申請進行體檢,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有效期為一年;
5.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后備人員庫中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根據(jù)輔警管理相關規(guī)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結合聘用條件,從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突出政治素質(zhì)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xiàn)。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從后備人員庫中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北人才網(wǎng)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證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證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十一)聘用與培訓
對初步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由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培訓,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未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相關規(guī)章制度、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yè)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決定是否續(xù)簽。不予續(xù)簽的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最低服務期限1年,未達到最低服務期限主動離職的,由個人承擔培訓費和服裝費。
四、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屬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及社會保障按照《西峰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統(tǒng)一配發(fā)制式服裝。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和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通知要求,通過西北人才網(wǎng)及其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因應聘人員未及時關注產(chǎn)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guī)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聘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四)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西峰區(qū)紀委監(jiān)委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729163(甘肅人力資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咨詢電話:0934-5917052(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0934-8211839(西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934-8213608(西峰區(qū)紀委監(jiān)委)
咨詢時間: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西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