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廣州市海珠區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公告
廣州市海珠區2021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海珠區決定開展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13名。具體調任單位、職位、人數如下:
序號 |
調任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調任人數 |
1 |
昌崗、海幢、鳳陽街道 |
正科長 |
0101 |
3 |
2 |
新港、素社、南華西、龍鳳、沙園、瑞寶、江海、華洲街道 |
副科長 |
0102 |
10 (其中素社、龍鳳街道調任2名副科長,其他街道調任1名副科長) |
二、調任范圍和條件
(一)調任范圍
海珠區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人員,不含工勤人員等。
(二)調任條件
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除符合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回避有關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具有與擬公開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任職資歷;管理崗人員應當擔任與擬調任職務層次相當的領導職務2年以上,或擔任高于擬擬調任職務層次相當的領導職務;專業技術崗人員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調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調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5月31日,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不得參加公開調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調任: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調任程序
(一)單位推薦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采取單位推薦的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相關報名材料提交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由區屬各單位綜合干部日常表現和年度考核等有關情況,結合疫情防控期間工作表現,對符合公開調任資格條件人選進行擇優篩選,向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參加公開調任人選,并提交報名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各單位推薦人數原則上不超過4人(電子版以“單位+調任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命名的壓縮包發送至郵箱hzgbyk@163.com),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12日18時0分,報名時間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根據干部實際情況,也可不推薦。
報名后,單位應將推薦報名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不良反映且查核屬實的,該考生報名資格作廢,單位不再補充推薦。
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加分項目。為進一步激勵急難險重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干部,本次公開調任設置三類加分項目:(1)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可最高加2分。其中,參與過一線急難險重任務的,如一線醫護人員或參加入境服務組、酒店專班、街道三人小組等,加2分;參加過全脫產黨員突擊隊、黨員先鋒隊、區直機關黨員先鋒隊、以及各街道在一線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加1分。(2)近5年內每有一個年度考核優秀的,每個加0.5分。(3)參加工作以來獲得表彰獎勵的,可最高加2分。其中,個人曾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的加2分,曾獲得省級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加1分。
上述加分情況需由各干部推薦單位審核把關并出具說明,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對加分人選及情況進行公示(可與確定推薦人選公示同步進行)。公示期間收到不良反映且查核屬實的,按最終確定的實際情況進行加分。
3.單位推薦報名材料。
(1)廣州市海珠區2021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人員名冊(附件1)。
(2)廣州市海珠區2021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單位關于加分情況的說明(附件3)。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
(6)海珠區事業單位聘任通知(專業技術崗人員提供海珠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專業技術職務審批〔備案〕表)。
(7)近親屬任職情況申報表(附件4)。
(8)任現職文件等資格證明材料。
(9)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資格審查承諾書(附件5)。
(二)資格審查。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區屬各單位推薦人選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少于1:3的,取消該職位開考(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及時確認審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取消開考的,及時向推薦單位反饋有關情況。
(三)筆試。筆試時間初定5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aizhu.gov.cn/)另行通知。
筆試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可與加分項目分數直接相加,根據相加后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實際業務水平,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
(五)體檢。按筆試40%、面試60%合成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須在廣州市公務員錄用體檢定點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聯合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嚴格考察,按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調任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核查干部人事檔案并書面征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考察后如發現有不適宜任用的,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并重新開展體檢、考察程序。
(七)雙選。考察合格后,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不同職位組織雙向選擇見面會,考生不得選擇調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如在雙選環節,公開調任單位與考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安排。
(八)公示和任職。根據考察和雙選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擬調任人選名單,按照有關規定在調出、調入單位、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按報考職位任職,任職試用期1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公開調任工作時間調整的,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
五、相關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領導小組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調任資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公開調任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公告由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9088078(報名期間工作日9:00—18:00)。
區公開調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7日
附件1:廣州市海珠區2021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人員名冊.doc
附件2:廣州市海珠區2021年公開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