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遴選公務員2人公告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202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工作需要,充實干部隊伍力量,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深圳市公務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擬公開遴選基層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2名。
一、遴選職位、對象
(一)遴選職位。遴選職位為二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職級層次職位。
(二)遴選對象。遴選對象為我市區(qū)直、街道、市直駐區(qū)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不含公安系統(tǒng))。中央、省直駐深單位設在區(qū)、街道的機關(含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下同)符合條件的也可列為遴選對象。
二、遴選條件
(一)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我市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其中新錄用街道公務員須在街道工作滿5年,駐深單位人員也須在設在區(qū)、街道的機關服務滿3年,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30日;
3.專業(yè)、學歷及年齡要求:理學、工學、農學類專業(yè),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專業(yè)素質和其他資格條件;
6.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須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我委班子成員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未達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以郵寄材料方式報名(不接受非EMS快遞,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以EMS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表(見附件,紙質版需本人簽名,電子版需發(fā)送至我委指定郵箱:chengl@sticmail.sz.gov.cn);
(2)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任現(xiàn)職級文件(或任現(xiàn)職級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3)若有本人撰寫的綜合性文稿或調研文章等,也一并提供。
2.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7室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機關黨委(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 0755-88102314。
3.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我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擇時通知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由我委根據(jù)報名情況負責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選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報名人員少于6人(遴選2人*3=6),全部納入面試范圍。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五)組織考察
根據(jù)報名人員實際情況、結合筆試及面試結果,按遴選人數(shù)1:2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由我委組成考察組赴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經考察,不符合遴選要求的,取消考察資格,并削減遴選名額。
(六)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等情況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七)確定擬遴選對象
根據(jù)考察、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遴選對象、工作崗位及其職務。
(八)公示
按規(guī)定對擬遴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本次遴選資格。
四、有關說明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202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2: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