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4廣東省考14個常見報考問題答疑
對于能否報考2024年廣東省考相信不少小伙伴還有疑惑,廣東公務員考試網(www.gdgwyw.com)匯總了14個常見的問題解答,提前做好了解!
注意:以下內容參考2023年廣東省考政策,請以最新政策為準!
1.學歷有何要求?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2.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除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以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
3. 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3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4.怎樣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者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證書所列的專業可報考42個縣(市、區)的職位,無需提供該專業的畢業證書(詳見原公告)。
5.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1)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同時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可以報考“限2023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同時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③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報名首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④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
上述人員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報考,或者以非最高學歷(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不能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6.報考者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其他職位符合條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7. 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8.有哪些職位在筆試中加考專業科目?
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加考專業科目筆試。
9.珠三角地區、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如何界定?
珠三角地區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個地級以上市。
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是指汕頭、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7個地級市。
北部生態發展區是指韶關、河源、梅州、清遠、云浮等5個地級市。
10.職位有戶籍(生源)要求的如何報考?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職位所在地級市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生源,或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父母、配偶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少數民族地區的職位要求面向本少數民族自治縣或本少數民族自治鄉所在縣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職位所在縣生源或本人常住戶口在職位所在縣的人員,同時報考者本人須為職位要求的民族。
相應戶籍需入戶滿3年以上。
11.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2.在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報考?
不能。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2023年1月10日(報名首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均視為在讀人員。
13.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何提供學歷學位材料?
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審核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但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14.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何報考?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21、2022年畢業的人員、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公安院校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應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進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招警考試。我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公安機關公開招錄的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