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廣東深圳市南山區(qū)公辦中小學招聘教師14人公告
http://ssrtes.com 2024-12-13 13:23 來源: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政府
深圳市南山區(qū)公辦中小學2024年12月面向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深圳市南山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24年12月面向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14崗14人,具體崗位詳見《深圳市南山區(qū)公辦中小學2024年12月面向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間畢業(yè)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非在職),且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畢業(yè)時間以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其中,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yè)生以畢業(yè)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學位證書應于畢業(yè)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fā)學位證書的以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此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yè)時開始計算)可報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qū)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行;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專業(yè)
(1)考生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崗位要求,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為準。專業(yè)是否相符,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
(2)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的必修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專業(yè)比對材料(詳見報名材料)。如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為“專業(yè)”(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該“專業(yè)”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述規(guī)定以相近專業(yè)報考。
(3)考生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yè)為“數學”,若考生本科的專業(yè)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yè)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4)考生必須以應屆畢業(yè)學歷專業(yè)報考。如崗位要求學歷為“本科及以上”,本科專業(yè)要求為“數學”,研究生專業(yè)要求為“數學”,若考生應屆學歷為本科,專業(yè)為“數學”,則符合崗位條件,若考生應屆學歷為研究生,本科專業(yè)為“數學”,研究生專業(yè)為“物理”,則不符合崗位條件(詳見崗位表要求)。
(5)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yè)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yè)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yè)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不能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相應崗位。
2.報考學歷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例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yè)對應的學位。
3.報考年齡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1983年12月18日之后出生)。
4.教師資格證
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具備高中(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中職崗位須具備中職(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的,須本人承諾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所有考生均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后方可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6)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市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18日9:00-2024年12月24日16:00
2.報名方式
考生均需在網上報名,請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類報名系統專欄(網址為: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zxsnsq2024,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網上報名。最終報名結果以網絡報名結果為準。
3.報名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PDF格式,內容清晰可辨)進行網上報名: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為一頁);
(2)近期生活照1張;
(3)學歷及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加蓋院系公章和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暫無法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函),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yè)指導中心或院系公章的在讀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學制等信息;
(4)成績單(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加蓋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績說明);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等);
(6)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榮譽證書等材料(自愿提供);
(7)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學習或實踐成果的材料(自愿提供);
(8)考生須對提供的報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應屆生身份等證明,進行真實性、合規(guī)性承諾,提交《承諾書》(附件3,須本人手寫簽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一并填寫承諾;
(9)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的,報名時需提供專業(yè)比對的相關材料,包括課程設置說明、課程比對情況說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0)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未畢業(yè)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yè)時間的證明。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11)在國(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資格初審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yè)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在辦理報到備案時必須提供相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12)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yè)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13)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14)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注意事項
(1)本次報名僅限網上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應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回避制度的相關要求。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所有外文材料需同時提供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6)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7)本次招聘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環(huán)節(jié)預計在兩天內完成,考生務必提前準備,確保資格復審時能夠提供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
招聘學校根據崗位條件,在報名網站對報考者進行線上資格初審。
考生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筆試。
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全過程。
2.筆試網上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筆試網上確認。
筆試確認時間:2024年12月25日12:00-18:00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筆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3.打印準考證
完成筆試網上確認的考生請于指定時間從“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參加筆試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12月25日20:00后
(三)筆試
1.筆試組織
筆試由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地點及時間
(1)2024年12月28日
(2)具體時間地址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
筆試按測試內容分為A、B兩種試卷類型。A卷測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B卷測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行政能力測試。具體崗位測試內容見下表:
崗位類別 |
試卷類型 |
(1)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 (2)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生物、政治、地理 (3)職校:語文、數學、英語 |
A卷:學科專業(yè)知識 |
除上述崗位外的其他崗位 |
B卷:教育學、心理學和行政能力測試 |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考生筆試結束后當日公布筆試成績。全部考生筆試結束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線。合格線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和報名系統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招聘學校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擬聘名額5倍,現場對其報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通過現場審核原件確認考生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請于資格復審當天登錄報名系統打印面試準考證。若有資格條件不符的考生,則按筆試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直到達到擬聘名額5倍。筆試合格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通過資格復審的所有人員入圍面試。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面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在公布筆試合格線時同步公布。
(五)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由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安排詳見面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2.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忌嬖嚱Y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3.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并劃定綜合成績合格線,合格線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布。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名次,按照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則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入圍體檢名單將在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之內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布。
(六)體檢
取得入圍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深圳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zhí)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將不予聘用。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審核和考核。資格審核,主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方面的情況??己藘热轂閿M聘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附件4),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學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公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學校按規(guī)定時間經區(qū)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向區(qū)人力資源局申請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并及時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備案同意聘用后,學校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xù),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xù)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1年內(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按以下情形對應提供相關資料:
1.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2.國(境)外院校畢業(yè)生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取得學歷相應證書,且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 如按相近專業(yè)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須提供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十)試用期
招聘單位須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解聘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5),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fā)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對在畢業(yè)生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guī)違紀行為及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考生,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考生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未盡事宜按照我市面向應屆畢業(yè)生招聘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八)招聘查詢網址:
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https://www.szns.gov.cn/nsqjyj/gkmlpt/index
(九)咨詢電話:
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0755-26486918
區(qū)屬公辦學校聯系人及電話:詳見附件6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及客服電話:400-838-9296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承諾書.doc
附件:報考指南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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