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25年廣東潮州饒平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12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5-03-12 10:07 來源:饒平縣人民政府
關于2025年3月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饒平縣教育局屬下事業單位饒平縣第二中學定于2025年3月22日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教師12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一)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8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或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報考人員須于網絡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網絡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崗位
(一)崗位職責、類別、等級、數量
詳見附件1《2025年3月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二)崗位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7)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8)應聘人員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為35周歲以下(即1990年3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40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饒平縣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含試用期)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讀的非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
(7)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8)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性質列編,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符合本市縣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相應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1)網絡報名:2025年3月17日9:00—3月21日15:00
(2)現場報名:2025年3月22日(周六)9:00-11:30
2.報名辦法:本次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成彩色PDF版,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并以“報考單位名稱+報考學科+姓名+手機號碼”命名,在報名規定時間期限內,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rpjyrc@126.com(相關紙質文件請予以妥善保存,現場資格復審時將進行復核);
(2)現場報名:請帶齊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本人到華南師范大學廣州校區石牌校園西區田徑場進行報名。
3.報名需提供材料:
(1)《饒平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簽名處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須粘貼證件照后再掃描);
(2)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證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證;
(4)個人簡歷(含個人在校學習期間和工作成效材料);
(5)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各掃描成1個PDF格式文件);
(6)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出具在報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7)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完成教師資格證認定的,需提供符合教師資格證要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技能考核合格的證明);
(8)學校或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報考學歷成績單;
(9)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
(10)國有單位的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的掃描件。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在報考相近專業時,須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成績單翻譯件等材料的掃描件,并在國內正規高校官網尋找報考專業的課程設置,將相應課程與自身專業課程進行對比并出具文字說明(文末附網址鏈接和網頁截圖,落款須手寫簽名),同時出具承諾書保證上述內容真實有效。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除《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以上所需材料現場報名者提供相應的紙質原件。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初審,網絡報名的于2025年3月21日前以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現場報名的,在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并反饋初審結果。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定于2025年3月22日進行,網絡報名且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及現場報名人員須在3月22日帶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處進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對通過資格初審報名者的資格、學歷和其他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并反饋審核結果。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如在招聘工作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3.發放考核通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發放考核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見《考核通知書》。
應聘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直接業務考核(包含測試、面試環節)的方式進行。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學科采用“測試+面試”方式;信息技術、心理健康、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采用直接面試方式。測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
1.測試
測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應聘人員按照《考核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測試。在測試成績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由評委組對符合條件應聘人員進行面談,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專業素養、應急應變等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并結合應聘人員學習成績、思想表現、獲獎榮譽等綜合情況進行評分。面試當天22:00前向應聘人員告知面試成績。
3.綜合成績
直接業務考核為“測試+面試”方式的,綜合成績=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直接業務考核為直接面試方式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同一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
(四)簽訂協議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按每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簽訂協議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進一步審查無誤后與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因使用電子就業協議書無法及時領取就業協議書的,先簽訂臨時協議);往屆畢業生簽訂臨時協議。
(五)體檢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嚴格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證件攜帶不齊或不按時參加集中體檢的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和時限提供相關考察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核、體檢、考察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饒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raoping.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不按入職介紹信規定期限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縣內工作調動;工作滿8年后,方可申請調離本縣。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并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四、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級數。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核輔導培訓。
(三)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招聘咨詢電話:0768-7506252
監督投訴電話:0768-7502153
附件:
附件4 :招聘單位簡介.pdf
饒平縣教育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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