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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http://www.ssrtes.com       2010-03-15 13:50      來源:國家公務員網
      【字體: 】              
      為適應全區各級黨政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國人部發〔2007〕134號)等規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定于2010年1月16日進行全區各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自治區直屬機關39個部門和全區14個設區的市計劃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人員共5697人(詳見招考計劃表,附后)。為確保這次考試錄用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日至1991年12月3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學歷
      1、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
      3、生源地或常住戶口為廣西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
      4、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對邊遠艱苦和少數民族鄉(鎮)的部分職位,報考者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八)具備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人員;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現役軍人;
      6、新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
      7、在讀的非201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8、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
      (十)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即“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考者在自治區范圍內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處理。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資格審查由各招錄機關負責。
      (一)自治區直屬機關報名辦法
      自治區直屬機關(含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下同)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進行現場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在同一網上提交并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保存。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09年12月3日—12月13日。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錄機關按照廣西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簡章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復核的途徑,并在網上按時反饋給廣西人事考試中心和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12月4日—12月15日。
      3、交繳報名考試費、寄材料方式及時間
      經招錄機關審查同意的報考者,按規定應交繳公共科目報名考試費(共110元),具體交費方式將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另行通知。廣西人事考試中心及時將交費信息反饋給招錄機關。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將原自行在網上下載保存的《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2010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的復印件,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報考者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定向委培生須出具原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直接送達或郵寄到招錄機關的干部人事部門。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用政策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到廣西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廣西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免除報名考試費的手續。
      交繳報名考試費、送達或郵寄材料時間: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4、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廣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
      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5日。
      (二)設區的市及以下機關報名辦法
      1、各市擬定的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審核后,通過廣西人事考試網或當地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報名。可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由各市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現場報名地點:由各市組織人事部門確定。
      3、現場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5日前,具體時間由各市組織人事部門確定。
      4、現場報名手續:
      2010年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須出具原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交報名費10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費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者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各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免除報名考試費的手續。
      5、領取《準考證》:報考市及以下機關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交費收據按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專業科目考試(除上級規定需要自治區統一組織考試外)分別由區直招錄機關、各市組織人事部門按考試錄用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荚嚫骺颇糠种捣謩e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面試100分,專業科目筆試50分。不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因工作需要可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專業測試或專業面試,其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需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專業測試或專業面試的,招錄單位應在招考職位中明確。
      (一)筆試
      1、開考比例招考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對邊遠艱苦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2。報名結束后,對資格審查期間出現的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的職位,由招錄機關報自治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并協調有關部門,允許報考其他職位。對其他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錄機關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報自治區或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申論》
                    下午15∶00-17∶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月17日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地點由負責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部門確定。
      3、考試地點:
      自治區直屬機關:南寧市;
      各市及以下機關: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4、評卷:公共科目評卷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統一組織進行。專業科目評卷由負責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部門按評卷有關規定組織進行。自治區將組織督查小組,對評卷工作進行督查。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或查詢16889918聲訊專線。
      6、合格分數線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考職位情況,劃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專業科目不劃定合格分數線。自治區直屬機關、自治區直屬機關鄉鎮基層單位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劃定。設區的市及以下機關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由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根據各市的實際情況參照自治區直屬機關、自治區直屬機關鄉鎮基層單位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劃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須按照比自治區直屬機關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低10分以內(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低5分以內)的原則劃定,并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備案。
      公安系統考試錄用非公安專業畢業生,還要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即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專業科目成績),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研究確定,報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公安廳備案。
      各市必須嚴格按上述規定劃定合格分數線,對違反規定擅自降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標準的,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宣布其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無效,并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筆試合格分數線,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由招錄機關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其中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人員筆試合格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合格成績(含照顧加分)+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全區范圍內從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自治區直屬機關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進行調劑補差(原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保留面試資格,差額部分進行調劑)。調劑職位于3月15日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并在此網站報名,未進入原報考職位面試但符合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報名,報名時間為3月15日至18日,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6日至20日。3月22日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調劑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
      面試工作分別由區直招錄機關、各市組織人事部門按自治區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區直招錄機關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各市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在當地網站上公布,同時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要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全部報名手續原件,經招錄機關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提供的畢業證書所列的學歷層次和專業必須與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區直招錄機關的面試方案,按規定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審核后組織實施。
      各市的面試方案,按規定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備案后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三)命題
      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試題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統一組織命制。
      專業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的命題按如下辦法進行:區直機關的專業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的命題由區直各招錄機關負責;公安、檢察院、法院、質量技術監督等系統專業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的命題由自治區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設區的市及以下機關的專業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的命題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命題必須按入闈命題要求組織實施。未申報進行專業科目筆試或專業測試的,不得另行增加。
      四、考察與體檢
      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的職位數,依據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確實沒有合格人選的,由招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報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或按規定程序從候錄庫錄用。
      (一)考察
      招錄機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全面了解??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要同時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二)體檢
      自治區直屬招錄機關和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有關體檢的要求以及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和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等文件組織實施體檢。體檢在自治區和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時,招錄機關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用。
      困難家庭畢業生免交體檢費用,費用由招錄機關負擔。
      五、公示、錄用審批和備案
      各招錄機關要嚴格執行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擬錄用人員名單一律在網上公示和在招錄機關內張榜公示。自治區直屬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各市的在當地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現工作單位、照顧加分情況、總成績、職位排名及監督電話等。招錄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還要同時公示其基層工作經歷。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及工作年限統一規范為: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即截止2010年7月31日滿2年以上。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所有工作經歷必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如果弄虛作假,取消錄用資格。
      對凡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各招錄機關必須按簡章要求做好上報錄用審批工作,不得隨意增減錄用名額。
      各市審批錄用的人員名單要及時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備案。
      六、照顧加分
      2010年我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選調生)照顧加分有以下兩類:
      (一)少數民族加3分。
      (二)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由自治區人事廳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支農、支醫、支教、扶貧)計劃”、由共青團廣西區委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大學畢業生,任職(服務期)滿兩年以上(截止2010年7月31日),并經考核合格的,在報考我區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選調生)職位時,可享受如下加分照顧:受聘到國家和自治區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6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8分;受聘到其他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7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被評為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4分,被評為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8分,多次被評為先進的按最高一次加分。上述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是指受到縣(市、區)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上述第(一)類和第(二)類不累計加分。照顧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七、確定候錄庫人選及錄用程序
      凡參加本次全區統一組織錄用考試的,筆試成績符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劃定的入庫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列入廣西公務員候錄庫,從公布當年合格分數線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錄資格。參加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院校并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考試、考試科目與廣西相一致且考試成績確定為合格的,當年可承認其筆試合格成績。
      從候錄庫錄用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報錄用計劃。由區直招錄機關以及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申報錄用計劃,并說明補充人員的原因和要求,按規定分別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錄用公告。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在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和當地新聞媒體發布。發布錄用公告原則上在9月25日至30日之間。報名時間為10 天。
      (三)報名。凡符合錄用公告規定資格條件的入選候錄庫人員,可按公告公布的報名方式和要求報名。報考者在自治區范圍內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
      (四)資格審查。招錄機關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核對考試成績。
      (五)確定面試人員。招錄機關依據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報名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提交身份證和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招錄單位驗證。
      其他按自治區有關公務員錄用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試錄用
      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主要從公安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生中錄用,不足部分從其他院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條件招生的公安類專業畢業生,在校期間已通過公安專業知識考試的,不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只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其公共科目考試成績符合自治區有關規定劃定的合格分數線的,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3的,按實際人數面試。面試合格(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后,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擇優錄用。非公安警察院校以及公安警察院校非公安類專業的畢業生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除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外,還要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按計劃招考職位數與符合各市人事局、公安局劃定的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相關職位,在全區范圍內進行調劑。然后按筆試合格總成績加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均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
      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檢工作按《轉發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國家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計劃審批表和錄用審批表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桂人發〔2001〕7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體能測評四項要有三項達標。招錄機關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要求復檢,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同意后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公安機關基層單位招考法醫職位,需要對身高和視力等條件進行適當調整的,經自治區人事廳批準可按特殊職位招錄。
      九、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考試錄用
      人民法院錄用書記員,根據《中央組織部、國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法發〔2003〕18號)的有關規定,使用政法專項編制,實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經考試、考核合格后,由招錄法院與擬錄用人員簽訂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除法律、法規和聘任合同另有規定外,聘任制書記員的權利義務及工資待遇等參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選調生的考試錄用
      將2010年廣西選調生的考試錄用納入廣西公務員統一考試,通過選調生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同時報考本簡章公布的職位。選調生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及信息在廣西選調生網(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十一、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考試錄用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市、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錄用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錄機關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本單位考試錄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實行監督。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考試錄用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用資格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錄紀律的相關人員,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具體認定辦法和處理辦法,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考試錄用工作原則上于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詢電話: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0771-5898505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廳:0771-5866446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監督電話:0771-5869619
      各市、區直各有關單位聯系電話詳見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表。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廣西壯族自治區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安排表
      附件2: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0年度考試錄用
      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安排表
       
      序號
      項  目
      時  間
      責任單位
      1
       發布招考簡章、公告
      2009年12月3日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
      2009年12月5日前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2
      組織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區直機關:2009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各市:2009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3
      組織入闈命題
      2010年1月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
      4
      組織筆試
      2010年1月16日(周六)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5
      評  卷
      2010年2月5日前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
      6
      公布筆試成績
      2010年2月10日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
      7
      確定合格分數線
      區直機關:
      2010年3月1日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
      各市機關:
      2010年3月5日前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8
      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職位調劑
      2010年3月25日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9
      面試方案備案
      2010年4月15日前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區直各招錄機關
      10
      面  試
      2010年5月10日前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區直各招錄機關
      11
      考察、體檢、公示
      2010年6月15日前
      各市組織人事部門,區直各招錄機關
      12
      錄用、審批、總結
      2010年7月31日前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各市組織人事部門
      注:各市報送報考數據庫、考試人數和領取試題等事項,按廣西人事考試中心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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