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法院系統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面試公告
廣西法院系統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公告
根據《201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廣西法院系統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3年度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筆試合格分數線,即:公務員考試成績和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規定的比例確定黃元健等150名考生進入面試(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2013年11月15日15時至18時。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南寧市民族大道121號,民歌湖對面)審判綜合樓1樓大法庭。(考生可乘坐6路、52路、72路、74路、76路、79路、206路、211路、213路、601路、603路公交車到民族金浦路口下車)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大專以下學歷或職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戶口為廣西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3、畢業證、學位證;
4、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準考證;
5、報名登記表;
6、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退伍證(屬退役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8、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9、符合招考簡章規定的照顧加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13年11月16日上午8:30開始進行綜合面試。
11月17日上午8:40開始對報考法學雙語班和需懂少數民族語言職位的考生進行當地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11月18日上午8:30對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試。
2、面試地點:綜合面試考場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考場均設在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綜合面試候考室設在一樓大法庭,當地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候考室設在21樓會議室。需要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統一在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正門前集中。
(五)面試方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
(六)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證參加面試。
3、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11月16日上午7:10前到達面試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參加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的考生須在11月17日上午7:4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參加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資格處理。
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必須在8:00前到達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前集中。否則,按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處理。
4、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二、體檢
(一)體檢人選的產生
根據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其中,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按1:2的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折算后總成績(含照顧加分)+結構化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除外)。
(二)體檢時間和集中地點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集中地點: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正門前。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體檢費用
考生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費男性約350元/人、女性380元/人。
(四)其他
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當日早上必須空腹,體檢時,提供本人一張一寸彩色證件照。
聯系人:程青
聯系電話:0771—5788799、5788798(兼傳真)、13878647929
附件:廣西法院系統2013年度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