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安順普定縣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100人公告
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公告
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工作。為確保公開遴選工作順利推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遴選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遴選崗位
本次縣城區學校共遴選100名教師(其中:高中25名、初中45名、小學30名),具體崗位詳見《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遴選對象
面向全縣鄉鎮(街道)學校(不含定南街道、黃桶街道、玉秀街道)在職在編教師進行遴選。
四、遴選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2.報考高中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以上各學段考生,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3.考生須具有在我縣鄉鎮(街道)學校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含2018年特崗教師)。其中,跟崗、上掛、跨鄉鎮交流人員,在跟崗、上掛、交流期間可計算為鄉鎮(街道)學校工作年限。
4.考生須經實名制所在中心學校或中學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遴選。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處分期未滿、政務處分未解除的。
2.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2022年以來(含2022年)任教學科成績在全縣統一監測中,平均分出現過排名倒數一、二、三名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報名期間被公安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不符合遴選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及政策規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遴選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共3天。
(三)報名地點
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一樓大廳(普定縣富強西路17號)
(四)報名上交資料
考生需持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審核,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片2張,填寫《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報名表》(附件2)1份、《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3)1份。
考生不能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進行代報,需持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遴選辦統一組織實施。縣遴選辦對照《遴選工作方案》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應及時向考生反饋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結果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遴選條件的考生進入各個遴選環節的,該考生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責任自負,若導致遴選崗位空缺的,空缺崗位不再順延遞補。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發放: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23年7月7日到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三樓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方式:考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試教時間不超過 15分鐘,滿分為100分。
(四)本次遴選不設開考比例,但考生的試教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若同一崗位的試教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則進行加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加試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七、選崗
(一)本次遴選考試按考生所報考的學段、學科,以試教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崗,選崗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在選崗中,若同一學段同一學科考生成績出現并列的,先抽選崗順序簽,再進行選崗錄取。
八、考察
完成選崗環節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遴選辦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公示和調動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調動對象,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調動的,取消調動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二)調動審批
本次遴選到縣城區學校工作的教師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等環節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人員,按程序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并按照《貴州省中小學事業單位教師崗位設置聘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
十、紀律監督
(一)此次遴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解釋權屬縣遴選辦。在遴選過程中,相關考試信息將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38221075
舉報監督電話:0851-38221622
附件1: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3:普定縣2023年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考生報考承諾書.doc
202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