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應急管理廳招聘事業編制11人公告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 公開招聘11名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省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 結合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以下簡稱省海洋監測中心)和海南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以下簡稱省救災物資中心)編制空缺、崗位設置和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11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省海洋監測中心基本情況
省海洋監測中心隸屬省應急管理廳的正處級一類公益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8名。
(二)省救災物資中心基本情況
省救災物資中心隸屬海南省應急管理廳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計劃招聘管理人員3名。
二、招聘名額、崗位及條件
具體崗位見《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海南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2)。
四、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堅持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原則。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將通過省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至2020年8月26日中午12:00
2.報名網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3.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在網上簽署誠信報名承諾書。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了解資格審核情況,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4.報名要求:
(1)登陸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參考(附件1)和所學專業等情況進行報名,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2)擇業期是指2018年1月至今。
(3)報考應屆生崗位的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必須是無社保、未簽訂任何勞動合同。
(4)上傳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請點擊“選
擇文件”按鍵——選擇本人照片——點擊上傳照片);
(5)報名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網上報名上傳的材料必須齊全并清晰,否則視為報名不成功)上傳至“添加證明材料”一欄:
A.有效身份證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張圖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B.畢業證及學位證(報考人員屬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公章的證明);
C.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附有二維碼標識);
D.在編人員、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在編在崗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須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同意報考的意見(加蓋公章);
E.報考文秘崗人員1和管理崗人員1的海南省戶籍貧困畢業生須提供建檔立卡證明;
F.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圖片上傳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20-200KB)。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2020年8月26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2020年8月24?日12:0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0年8月26日16:00準時關閉。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專業參考目錄、招考崗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公開報名后招聘崗位數與報名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員未達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或在征得報考人員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調劑達到比例要求。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名單和打印準考證相關事項將通過海南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
2.面試資格復查。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報名材料的相應原件進行復查。對未能提供原件、原件與報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登錄報名網站按提示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在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時同時發布。
八、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
九、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100分。筆試合格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公布網站、時間: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二)面試
1.在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入圍參加面試人員,若末位出現同分數者,一并進入擬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擬入圍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報考人員信息填報不實、不全或者材料提供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面試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有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4.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含),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5.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和體檢有關事項在發布招聘公告網站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入圍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1:1比例確定入圍人員。如出現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到低順序確定。
2.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十、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應聘空缺的名額,若需遞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研究決定,可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3.體檢費由考生自行負責。
4.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1.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2.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一、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二、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號)的各項紀律規定,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
咨詢電話:0898-68966773、68966771
聯系部門:海南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咨詢電話:0898-68958363
監督部門:海南省應急管理廳人事處、海南省應急管理廳機關紀委
監督電話:0898-68911725、68922901
聯系部門:網絡報名技術支持
咨詢電話:0898- ??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接受咨詢)。????
附件: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10日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