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定安縣招聘緊缺教師135人公告
定安縣2023年招聘緊缺教師公告(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服務定安高質量發(fā)展和海南自貿港建設,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xiàn)公開招聘緊缺中小學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內容
一、招聘崗位、專業(yè)、人數(shù)及待遇
我縣計劃公開招聘教師135名,其中,高中教師45名、初中教師84名、小學教師6名(詳見附件1)。
聘用人員納入招聘單位事業(yè)編制,按相關規(guī)定享受待遇。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應聘人員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6月25日(含)至2005年6月25日(含)期間出生)。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7.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報名在網上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有關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11
2.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8:30至2023年7月4日12:00。
3.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須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掃描材料至系統(tǒng)(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畢業(yè)證書。
(2)報名登記表(下載附件2)本人手寫簽字后并貼上照片上傳。
(3)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打印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4)對應崗位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
(5)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合成一張圖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
(7)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崗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8)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見附件3)。
(9)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10)相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要對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與公告要求和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全過程。
5.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6.報考人員在進行報名時務必記住本人的登錄賬號和密碼,否則不能進入報名系統(tǒng)查詢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在網上進行,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0天內完成。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體公告為準。
2.資格初審和復審結果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yōu)榘俜种?,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按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未達1:3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崗位未能開考導致崗位取消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地點:根據(jù)招聘崗位實際要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另行公告。
(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6)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2.面試
(1)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確定。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為1:3。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根據(jù)招聘崗位實際要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另行公告。
(3)成績公布:面試時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考試總成績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的人數(shù),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同一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以筆試形式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排列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復檢要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人選根據(jù)考試、體檢結果等情況等額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因考察人選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在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杖睄徫?,不再遞補。
(七)聘用
1.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選擇學校崗位,按照從高分至低分原則,由擬聘用人員自主選崗。
2.擬聘用人員選崗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3.此次招聘人員于2023年秋季學期到崗工作。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崗,逾期未報到上崗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新聘用人員在本縣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含試用期),原則上不得調離本縣。
四、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8號)等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在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
(三)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五、聯(lián)系方式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盛老師,咨詢電話:0898-6383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