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儋州市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公告
儋州市2023年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補充緊缺學科教師,優(yōu)化教師隊伍的結構,推動我市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瓊人社規(guī)﹝2021﹞2號)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則(試行)》(瓊人社規(guī)﹝2021﹞3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ldquo;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職位、職數(shù)、資格條件及范圍
儋州市第一幼兒園等12所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4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見附件1)。
三、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為人師表,無違紀違法行為;
3.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年齡限在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懲戒對象;
6.我市在編教師;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和當?shù)亟逃姓块T同意;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儋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7 天,2023年6月21日-6月27日。本次招聘工作后續(xù)相關公告將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發(fā)布,考生應及時關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8日09:00-7月4日12:00;
(2)報名網(wǎng)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28;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如下材料(網(wǎng)上報名提交電子材料需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①《儋州市2023年學前教育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本人簽名貼照片后上傳圖片,詳見附件2);
②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
③學歷證書;
④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⑤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和當?shù)亟逃姓块T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⑦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⑧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信息不真實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只是對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應聘人員請在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
3.按同一崗位的招聘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jīng)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數(shù)。
4.2023年7月4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7月4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于2023年7月4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系統(tǒng)將于2023年7月4日17時準時關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知識筆試和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
(1)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確定。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實際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面試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入圍面試人選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忌匆筇峁┯嘘P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工作人員現(xiàn)場進行審核。
3.面試
面試內容為教學基本功,如幼兒繪畫、音樂、舞蹈、講故事等,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yè)教學等方面。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4.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成績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
(四)考核與體檢
根據(jù)各崗位招聘數(shù),按照考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考核包括資格復審、政審和考察,同時考核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3年學前教育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其中的報考人承諾書欄必須手寫簽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
3.有關部門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畢業(yè)學校出具、往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附件4)。
4.考核對象提交個人檔案到儋州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服務中心信息管理科審核。凡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
5.事業(yè)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預錄與遞補
經(jīng)考核與體檢合格后,依據(jù)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崗位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儋州政務網(wǎng)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間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問題反映,但所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人員報市人社局核準后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聘用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員享受海南省儋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簽訂5年服務期聘用合同(含試用期);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教師應在我市服務滿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請流動。
七、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xiàn)象。舉報電話:23328166(市教育局信訪辦);咨詢電話:23334285(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聯(lián)系方式
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898)66755313、66738760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節(jié)假日期間不予咨詢,敬請諒解。)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898)23334285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2023年公開招聘學前教育教師計劃表.docx
附件2:儋州市2023年學前教育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x
儋州市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