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昌江縣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12人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公告(第1號)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fā)<海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瓊教〔2017〕85號),我縣新建一所九年一貫制特殊教育學校,計劃于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招生,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特殊教育專任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ldquo;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
(二)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堅持嚴格把關、寧缺勿濫、擇優(yōu)聘用原則。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招聘名額共12名(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 1987年 7月23日至 2005年 7月 22 日期間出生)。
4.熱愛特殊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及相關證書(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有性侵等違法犯罪記錄的。
8.拒絕、逃避征集服現(xiàn)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務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9.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初審、組織筆試、資格復審、組織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公示、辦理入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后續(xù)招聘工作的各有關事項均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84。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認真閱讀《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公告》,按照報名系統(tǒng)操作步驟進行報名。
(2)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人員以JPG圖片形式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4)其他報名需準備上傳的材料以JPG圖片形式插入上傳至附件。
(5)其他報名材料如下:
①《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③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認證材料(有二維碼標識)。
④相應崗位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書。
⑤本人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手寫簽名加按手?。?。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忌鶕€人情況報考相應學科,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初審
1.招聘工作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報考人員填報提交的《報名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交材料后,須在2023年7月29日(報名期最后一天)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系統(tǒng)將于2023年7月29日17時(報名期最后一天)準時關閉,2023年7月29日(報名期最后一天)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截止后(7月29日下午16時后),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按規(guī)定以1:3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將相應減少計劃招聘人數或取消。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以公告為準,逾期不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隨時關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或報名網站關于打印筆試準考證等相關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服務平臺并按提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忌偝煽儼垂P試、面試兩部分綜合計算,分值各100分,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特殊教育方面理論知識。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予入圍面試)通過昌江黎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崗位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聘崗位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若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同分數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取平均分且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主要采取試講加答辯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為不及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昌江黎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報考同一崗位中招聘人數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其名次按下列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3.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由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含學信網打印的有二維碼標識的學歷認證材料)、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
(2)本人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手寫簽名加按手印)。
(3)《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網上自行下載,A4紙彩色打印一式2份,手寫簽名)。
上述材料視招聘崗位要求提供,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guī)定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下一名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五)體檢
1.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以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考察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2.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另選擇同級別及以上級別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復查)。
3.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聘用公示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限為7天,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公示期間,如有自愿放棄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被取消擬聘資格的,空缺的名額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擬聘用人選報縣政府審定后,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正式聘用人員使用財政預算管理事業(yè)編制,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fā)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須承諾服務所報考單位滿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考取其他事業(yè)單位,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四、招聘工作紀律
(一)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從嚴查處,決不姑息;對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四)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接受社會監(jiān)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之風現(xiàn)象。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聯(lián)系方式
舉報電話: 0898-26633286;
咨詢電話:0898-26630505。
(所有電話咨詢時間均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附件1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崗位計劃表
2.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學校
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