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龍江哈爾濱市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確認的公告
關于對2018年報考哈爾濱市黨群機關及參公單位、檢察系統(tǒng)、法院系統(tǒng)(非捆綁)職位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資格確認的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2018年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8〕6號) 、《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2018年度公檢法司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8〕7號)及《關于印發(fā)<黑龍江省2018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8〕8號) 有關要求,現就報考哈爾濱市黨群機關及參公單位、檢察系統(tǒng)、法院系統(tǒng)(非捆綁)職位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的范圍
?。ㄒ唬﹨⒓淤Y格確認的范圍。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二)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全省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要求:
1.《黑龍江省2018年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0分;
2.《黑龍江省2018年度公檢法司系統(tǒng)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3.《黑龍江省2018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專業(yè)科目成績不劃定分數線,若加試專業(yè)科目的考生該科目成績?yōu)榱惴?,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二、資格確認的有關要求
符合資格確認條件的考生應立即與用人單位取得聯(lián)系(招考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并按照招考部門要求攜帶有關材料在指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凡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將視為主動放棄。
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