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陽市保康縣紀律檢查委員會_監察委員會遴選公告
中共保康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委員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經縣委同意,中共保康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委員會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報名范圍
從全縣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具有行政編制、符合登記條件的工作人員和選調生中遴選 4 名工作人員。
1.文字綜合崗位2名: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和綜合協調能力,有主筆或參與起草領導講話、調研報告、經驗材料、理論研究文章等綜合性文稿經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計算機運用及管理崗位1名:具有計算機專業背景,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和維護管理能力。年齡在30周歲以下 (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執紀執法審查調查崗位1名:具有法律、法學、會計、審計專業背景或學歷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條件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取得會計、審計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考慮。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1.政治上堅定可靠,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工作經歷,并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兩年(截至2018年4月30日),其中選調生必須具有兩年以上鄉鎮實際工作經歷(當年招錄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遴選進保康縣紀委監察委后,5年內不得申請調離;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2016年換屆新提拔進鄉鎮領導班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報考人員與遴選職位有回避關系的。
三、程序和方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人員到縣紀委組織部報名(縣紀委監察委509室,聯系人:曾慶濤、張煒,聯系電話:5818761)。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核驗后在復印件上蓋章),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填寫《中共保康縣紀委監察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報名時間為5月4日至5月10日,報名表在縣紀委監察委網站(HTTP://WWW.BAOKANG.GOV.CN/BM/JWJCJ/)下載,或到縣紀委組織部領取。
縣紀委監察委根據遴選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按通知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5,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遴選崗位,直至達到開考比例。
2.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運用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儀表氣質以及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創新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遴選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初步人選。
面試前,縣紀委監察委對面試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蓋章),工作經歷證明、年度考核結果及相關任職證明、黨員身份證明、編制性質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在單位對報考人員個人資料進行審核并蓋章,并對所出具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遴選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50%。
3.考察體檢。根據報考人員遴選總成績按遴選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縣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遴選人員及工作崗位。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
4.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擬遴選人員名單在縣紀委監察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借調手續,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辦理調動手續;試用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中共保康縣紀委、保康縣監察委員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保康縣紀委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