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陽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襄陽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襄陽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定于2018年6月6日,具體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11樓會議室。地址:襄陽市襄城區(qū)檀溪路160號,市圖書館對面,可乘坐6、8、21、25、511、512、533路車在市圖書館站下車。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在該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核查學歷。
2、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3、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8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應向審核機關提交,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4、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報考,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6、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五、其他
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咨詢電話:
中共襄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710-3511681轉8270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
0710-3605596
附:襄陽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中共襄陽市委組織部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襄陽市公務員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