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漢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武漢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現將武漢市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的確定
資格復審對象在該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的組織和時間安排
(一)報考武漢市市直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職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報考各區職位的考生,由各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復審。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二)資格復審及遞補工作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各職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由各招錄單位確定并通知考生。報考湖北省2019年選調生且入圍考察體檢的考生,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9日。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由招錄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核查學歷。
(二)報考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三)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從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計生證明、個人工作簡歷、鄉鎮(街道)黨委對考生的德才表現材料、《鄉鎮(街道)黨委集體研究推薦報名人員情況表》及《誠信報考承諾書》等材料。
(六)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9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考生必須提交《考生承諾書》,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若不能按時提交或提交的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將被取消資格。招錄單位屆時要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核查。
(七)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考生瞞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二)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與報名注冊信息嚴重不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另發公告。
(三)資格復審前,對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詳見附件3。資格復審后,對因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相關取消或核減的空缺職位計劃,需要繼續補錄人員的,可以通過第二次考錄補充人選。
(四)從資格復審到錄用前,武漢組工網(www.whzg.gov.cn)、武漢人事考試網(www.whptc.org)將陸續發布我市考生面試、體能測評、考察、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注意上網瀏覽,并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單位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請接近資格復審分數的考生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錄單位及時聯系進行遞補。
(五)考生的“筆試準考證”要一直使用至錄用結束,請考生務必保存好并攜帶參加所有后續程序。
附件列表:
武漢市公務員局
2019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