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恩施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恩施州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jù)《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湖北省2020年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現(xiàn)就恩施州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含面向社會招錄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
按照省規(guī)定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參加資格復審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忌墓P試折算分相同,相關人員均可入圍資格復審。未達到報考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公告附件1、附件2。
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考生瞞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0月11月(星期日)至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中共恩施州委黨校教學樓(恩施市土橋壩五峰山路12號)。
四、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均須填報《報名登記表》(在公告附件3下載,填寫的信息須與筆試報名提供的信息一致),提供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一寸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0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學校所在教務部門出具證明,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再向審核單位提交原件,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2.報考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士兵”等職位的,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其中:戶籍證明以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jù);生源地證明以教育部門出具證明為依據(jù);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足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材料。
在考察階段,將對考生的實際情況進行復核??忌鼍咛摷僮C明材料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給予相應處理。
五、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
全州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另行安排。
六、關于達不到競爭比例職位的處理及職位取消情況
資格復審前,對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享受傾斜政策地區(qū)(范圍見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緊缺專業(yè)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職位,可以按照1:2競爭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其他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按照規(guī)定,咸豐縣教育局綜合業(yè)務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3007005)、宣恩縣高羅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3010025)、來鳳縣三胡鄉(xiāng)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文字綜合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3010036)、來鳳縣舊司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文字綜合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3010038)達不到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職位取消。
資格復審后,對因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除享受傾斜政策地區(qū)、緊缺專業(yè)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職位外,其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考錄計劃。
七、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
1.考生應根據(jù)公告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須及時主動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可在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延長一天參加資格復審。凡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將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遞補考生。對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或通過郵寄資料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委托書和確保資格復審資料真實可信的承諾書。
2.考生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也未主動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jù)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留存的通訊方式給考生發(fā)短信。若考生在24小時內仍無回復,或回復了短信但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遞補考生。
3.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保持通訊暢通。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忌ㄓ嵎绞阶兏模埣皶r主動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遞補期間,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聯(lián)系不上,考生又未提供其他聯(lián)系方式的,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視其為放棄遞補資格并將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遞補。
八、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
1.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在進入中共恩施州委黨校前主動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消毒,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步行進入中共恩施州委黨校(不能駕車、乘車進入校內,不能帶陪同人員進入校內)。資格復審前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可使用“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點擊“疫情風險查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或登陸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選擇查詢地區(qū)即可了解該地的疫情風險等級。
2.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參加資格復審時須全程佩戴口罩。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不聚集、不擁擠、不喧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3.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請向恩施州公務員局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18—8429026。
附件:
1.附件1:恩施州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含面向社會招錄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XLS
2.附件2:恩施州2020年度從村(社區(qū))干部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恩施州公務員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