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2年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黃石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十四五”規(guī)劃》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yōu)化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人員結構,提高服務教師發(fā)展能力,現(xiàn)面向直屬高中學校選聘2名工作人員。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選聘、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堅持師德為先、業(yè)績?yōu)橹亍⒕C合考評的原則;
(三)堅持公平民主、規(guī)范操作、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堅持積極動員、有序推進、確保穩(wěn)定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及專業(yè)
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研訓員1名,教師管理服務人員1名。
三、選聘范圍
黃石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四、報名受理時間
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
五、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質;有較扎實的專業(yè)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在現(xiàn)工作崗位上實績突出;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為合格或以上等次;誠實守信、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備高中教師資格、中級及以上職稱;
2.年齡在40周歲以內;
3.研訓員崗位報考者需要從事過學校教學或教研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教研能力、教師研訓活動組織能力及公文寫作能力。
4.教師管理服務人員崗位報考者要求有直屬學校中層干部3年以上經歷,且具有3年以上教師人事管理工作經驗。
六、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市教育局統(tǒng)一發(fā)布選聘崗位、任職條件、考核方式等相關信息。各學校通過校務公開或召開教職工會議等方式廣泛宣傳,有序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選聘。
(二)個人申請。教師對照選聘條件,結合自身情況,填寫《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2022年工作人員選聘申請表》。
(三)學校初審。各學校按照選聘條件進行審核,根據本校師資配備情況確定申報人選,學校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報市教育局。各校教師個人申請表和相關附件材料,由學校整理匯總后,按照“一人一檔”統(tǒng)一報用人單位集中審核。相關附件材料包括:個人申請表;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及選聘條件中要求的其它佐證材料(如公開課、課題、論文、教研榮譽等)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用人單位組織專班審核有關材料,經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方可列為選聘考核對象。審核工作完成后,相關材料原件由學校退還教師本人。
七、選聘考核
本次崗位選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業(yè)務考核,采取工作業(yè)績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工作業(yè)績考核滿分3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70分,共計100分。根據工作業(yè)績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選取前3名入圍面試。每個職位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轉聘計劃的比例不足3:1的,實行低分合格分數(shù)線控制,執(zhí)行總分最低75分的合格線標準,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相應轉聘崗位計劃取消。
(一)工作業(yè)績考核
綜合榮譽以最高榮譽計分;單項類以最高獎項計分;特殊工作貢獻按年度計分;學術團體組織評選表彰均不計分。
1.綜合榮譽評分:國家級部門6分;省委、省政府5分,省級部門4分;市委、市政府3分,市級部門2分。
2.單項教師競賽評分:含優(yōu)質課評比、微課制作大賽、教學設計大賽、教師技能大賽、說課比賽等,根據相應級別一、二、三等獎的獲獎等次計分,其中國家級分值分別為6分、5分、4分;省級分值分別為5分、4分、3分;市級分值分別為4分、3分、2分。
3.課題、論文評分:根據相應級別等次計分,主持國家級課題、省級課題、市級課題并已結題分別為5分、4分、3分(核心成員分值減半),發(fā)表論文國家級核心期刊、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值分別為5分、4分、2分、1分,累計不超過8分。
4.參與教材編寫評分:主持或參與省級、市級、校級教材開發(fā)分值分別為5分、3分、2分,累計不超過5分。
5.近五年來獲得年度考核優(yōu)秀的,1次計1分,無優(yōu)秀等次的不計分。
6.特殊工作貢獻加分規(guī)則:援藏援疆每年2分;鄉(xiāng)村振興(駐村扶貧)或農村學校支教每年1.5分,累計不超過5分。
7.教師管理崗位人員須提供參與人事管理工作相關佐證資料,在以上六項標準基礎上,根據人事管理工作質量情況進行評分,累計不超過8分。
(二)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競聘者崗位勝任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擬定選聘人選
市教師發(fā)展中心根據工作業(yè)績考核和面試總成績,按照所報崗位,結合教師個人意愿,在限額指標數(shù)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擬選聘人選,選聘總成績低于75分者不得列入擬選聘人選。
(四)公示
市教師發(fā)展中心公示擬選聘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違紀違規(guī)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選聘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進行遞補工作。
(五)確定正式選聘人選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聘人選,報市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最終選聘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予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4.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員。
報名電話:程老師 0714-6350166
監(jiān)督電話:0714-6352021 0714-6350915
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
2022年8月3日
附件1:黃石市教師發(fā)展中心2022年工作人員選聘申請表
申報崗位: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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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政治面貌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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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狀況 |
(是否有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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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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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間 |
專技職務及任職時間 |
專技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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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及專業(yè) |
全日制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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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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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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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及以上教研成果和獲獎情況榮譽 |
1.綜合類 2.單項類 3.特殊貢獻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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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校審核意見 |
(蓋章) 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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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審核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