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潛江市統(tǒng)計局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23年度潛江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市普查中心(市數據管理中心)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數量和崗位要求
1.選聘范圍:全市在編在崗的全額財政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選聘數量:3名。具體選聘要求見《2023年度潛江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綜合素質較高。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勤奮,作風扎實,踏實肯干,有吃苦和奉獻精神,自我要求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密意識強;
2.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 1號)應當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到潛江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江漢路32號三樓305室)報名(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報名須提供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主管部門簽字并加蓋黨組織公章;
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③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④聘用文件復印件;
⑤近兩年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⑥其他佐證材料:學習或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主筆起草的各類文章或在省市以上報刊發(fā)表的文章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聘全過程。市統(tǒng)計局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向報名人員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納入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對不符合條件的,向報考人員反饋原因。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組織考試
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潛江市統(tǒng)計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是否保留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意見,函告潛江市人社局核準備案后,通過潛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統(tǒng)計局子網站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
1.筆試??忌稚矸葑C參加筆試并進行現場簽到,主要測試考生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統(tǒng)計業(yè)務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4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自我認知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通過潛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市統(tǒng)計局子網站發(fā)布。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第二輪面試,按照第二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人員。
(三)組織考察
1.面試結束后,按選聘對象綜合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崗位計劃1:1比例對考生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報考資格等方面情況。
2.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統(tǒng)計局黨組根據工作需要、考試成績等情況,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函告市人社局核準備案后,按招聘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只能在完成了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四)公示及調動
1.根據考察情況,由市統(tǒng)計局黨組研究決定擬調動人員,對擬辦理調動手續(xù)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2.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選聘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調動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選聘紀律
(一)本次選聘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
(二)選聘期間,嚴格遵守市統(tǒng)計局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保密規(guī)定。
(三)選聘過程中,若有違紀違規(guī)等現象將嚴肅查處,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務(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相關說明
1.報考人員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潛江市統(tǒng)計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28-6242983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潛江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潛江市統(tǒng)計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