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2024年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及派出院公務員考試(非檢察官助理)資格復審公告
http://ssrtes.com 2024-04-16 11:40 來源: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及派出院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檢察官助理)資格復審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 | 2024年4月17日(周三)、4月18日(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武漢市洪山區(qū)南湖大廈三樓多功能廳(武漢市洪山區(qū)雄楚大道356號附1號,省檢察院東側(cè)),考生可乘坐15、66、72、556、625、723、804、811路等公交車至雄楚大道BRT珞獅路站下車。 |
職位取消、 合并、核減情況 |
14230201048000002職位取消。 |
考生須提供的 資料 |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核查學歷學位。尚未發(fā)放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2.留學回國人員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如已被其他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等,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隱瞞不報的視為不誠信。 |
其他事項 |
1.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2.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期間自覺遵守秩序,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4.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工作安排請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信息。 |
聯(lián)系電話 | 027-67888620 |
附件: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及派出院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檢察官助理)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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