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審計局遴選公務員的公告
常德市審計局關于公開遴選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文件精神,常德市審計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1.審計業務職位一計劃1名;
2.審計業務職位二計劃1名;
3.審計業務職位三計劃1名。
二、資格條件
1.全市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單位中已登記為公務員(參管人員)的人員。
2.年齡要求在32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審計業務職位一專業要求為審計學、會計學、財政學、財務管理專業;審計業務職位二專業要求為土建類、測繪類相關專業;審計業務職位三專業要求為法學專業。
4.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時間均截止到報名結束時,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未進行公務員年度考核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等次)。
6.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7.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④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⑤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未滿一年的;⑥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9月10日—9月12日
考生須由本人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管人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簽章)、公務員(參管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簽章)、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及所需相關材料、3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到市審計局305室人事科(常德市武陵大道758號)報名,聯系人:周芳,聯系電話:0736—7724030。
市審計局對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填寫《常德市審計局遴選公務員報名情況統計表》,并簽署審查意見。
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
(二)考試
1.筆試(100分)。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5,未達到1:5開考比例的,由市審計局商市委組織部確定,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發布補充公告。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50分+寫作50分。
2.面試(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遴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若報考人員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二次。
3.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遴選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市審計局組織實施。體檢按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由市審計局組織實施。考察時,主要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必要時,應對相關問題作出專題說明。
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職位計劃空缺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均不超過二次。
(五)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結果,由市審計局黨組研究決定擬遴選人員。
(六)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網站、市審計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完成后,由市審計局向市委組織部上報考試遴選結果,并辦理轉任手續。
常德市審計局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