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西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測公告
湘西州2021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南省2021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公告》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1.資格審查對象,在招考職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鄉(xiāng)鎮(zhèn)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
3.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表1。
二、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1.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審查工作由州委組織部(州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高層次公務員職位由州委組織部人才辦具體實施;州直單位職位由各州直招錄單位具體實施;州法院系統(tǒng)職位由州中級人民法院具體實施;州檢察系統(tǒng)職位由州人民檢察院具體實施;縣市黨政群機關職位和縣市公安機關職位,由各縣市委組織部聯(lián)合縣市招錄機關具體實施。
2.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具體以各州直招錄機關和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安排為準。具體安排見附件2。
3.體能測評時間。全州統(tǒng)一為5月10日-5月24日,具體安排以招錄用人單位或縣市委組織部電話通知為準。
資格審查時間與體能測評(含遞補)最遲在5月24日(星期一)17時結束。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在湖南人事考試網及時下載打印)。
2.“四項目”及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作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省級或縣級(我省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瀘溪成立了項目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及服務單位共同蓋章的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證明。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5.招錄職位對身高有要求的,在資格審查時進行身高測量,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
6.村(社區(qū))干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站所工作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由各縣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職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由招錄機關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責任自負。
六、面試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為5月29日至5月31日。具體面試安排見面試公告。
湘西自治州公務員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