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通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省公務員局《關于劃定2019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的通知》有關規定,市公務員局將對報考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監獄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集中時間: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地點:南通市體育運動學校(南通市港閘區石橋路與緯一路交匯處東)。
(二)測評對象。報考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01)職位、港閘區人民法院(01)職位、通州區人民法院(01)職位、如皋市人民法院(03、04)職位;南通監獄、南通女子監獄、通州監獄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職位,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招錄計劃人數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不足比例的按實取數,同分的一并進入。
報考南通監獄、南通女子監獄、通州監獄定向招錄職位的警校畢業生,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和省司法警官高等職業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由招錄單位負責通知)。
(三)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請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患有心臟、四肢疾病等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考生,請慎重選擇是否參加,堅持參加者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未提出申請的視為無疾病,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因病、意外受傷、懷孕等情形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須穿著適合運動的服裝,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體能測評時間較長,考生可自備適量食品和飲用水。
二、資格復審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職位且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體能測評結束后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按要求提供下列證件及材料: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協議書)等,委培、定向、聯辦的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在職人員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須于報名前取得)、戶籍證明(按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轉出戶籍證明的材料,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不限戶籍);
3.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除需提供《公告》、《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報考我市職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5.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市、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需提供部隊團以上證明;
7.按“夫妻分居兩地”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報考地一方戶籍證明和結婚證;
8.按“父母身邊無子女”條件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戶籍和居住證明以及獨生子女證;
9.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等)。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其他事項
面向社會公開考錄的職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合格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按規定一次性遞補,無遞補的按實進入面試。警校畢業生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和省司法警官高等職業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考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特此公告。
附件1、《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開考錄職位)
附件2、南通市2019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體能測評考生須知
南通市公務員局
2019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