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鎮江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2020年度鎮江市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鎮江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江蘇省公安機關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及《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等考錄文件精神,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公安機關、駐鎮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前還須進行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總分排名、各職位招考計劃數及省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按照1:3的比例劃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其中警察職位(含公安系統警察職位、駐鎮監獄職位)按照1:5的比例劃定入圍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警察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普通職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和警察職位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
(一)時間: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12:40報到,不按期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地點:鎮江市實驗高級中學(鎮江市花山灣新村9區27號/古城路中段);
(三)要求:入圍體能測評的考生,請于2020年1月6日下午16:00起,在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上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按附件2提示注冊鎮江市智慧人社服務平臺登錄后打印)。體能測評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報到組別及有關注意事項詳見通知書。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安排:
1.報考公安機關、駐鎮監獄警察職位的考生復審時間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14:30-18:00。
2.報考其他職位(普通職位)的考生復審時間2020年2月6日(星期四)9:00-16:30,不按期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
鎮江創業大學(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1號樓
(三)攜帶材料提示(所有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4.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報考的考生還應提供有關證明:配偶戶籍在我市夫妻分居兩地者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的鎮江市所轄縣級市或市區(含各區)的戶籍證明;父母戶籍在我市身邊無子女者須提供父或母的鎮江市所轄縣級市或市區(含各區)的戶籍證明以及身邊無子女的證明(如:獨生子女證、鄉鎮街道開具的父或母身邊無子女證明等);符合隨軍條件的我市駐軍軍人配偶須提供結婚證、配偶的軍官證和隨軍批件。
5.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6.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
7.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8.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職位(職位代碼“90”)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在鎮江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鎮江市所屬村(社區)任職的省、鎮江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的證明,該證明由所在轄市區委組織部門審核確認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9.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4”)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報考非定向職位的,還需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以未續聘大學生村官身份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4”)需提供江蘇省設區市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報名時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聘的大學生村官證明;以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4”)需提供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的相關證明。
10.定向考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考核推薦、所在轄市(區)委組織部門資格審核確認后同意報考的證明。
11.定向考錄殘疾人職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符合職位要求殘疾類別、等級的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2.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從業資格等)需出具相關資格證書。其中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專業畢業生視同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
13.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辦理錄用手續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
14.報考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須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證件參加資格復審。
1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辦理錄用手續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時所填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齊全、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信息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應嚴格按照2020年度考錄公告、指南、職位表等政策文件規定,提前做好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各項準備,并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4.因特殊情況,招錄機關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可對考錄相關工作時間、地點作出適當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門戶網站、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發布的信息,請務必保持報名電話通訊暢通。
如有疑問,考生可向報考單位咨詢,還可撥打以下政策咨詢電話:0511-85340160,打印體能測評通知書過程中如有問題,可聯系0511-85340351、0511-84425552解決。
附件1:鎮江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警察職位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附件2:鎮江市公務員警察職位體能測評通知書打印簡明操作手冊.docx
鎮江市公務員局
2020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