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
2025年江蘇南京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http://www.ssrtes.com 2025-01-17 17:26 來源:南京黨建網
關于南京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根據《南京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和《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等規定,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確定現有筆試合格人員作為面試人選。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因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等情況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的形式和時間安排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招錄機關要及時將現場審核的時間、地點、需提供的復審材料告知考生,請考生按規定時間至現場進行審核。現場審核原則上在2025年2月18日前完成。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1.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 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 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 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應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者身份證,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退役證、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的相關證明。
5. 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四、其他有關事項
1. 報考者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證件和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者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須于2025年2月18日前書面告知招錄單位。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且未經招錄單位同意的,視為自動放棄。
2.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者,在審核現場領取面試預備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繳納面試費用,并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151200。
3. 請報考者及時關注南京黨建網(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發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暢通,及時接收招錄機關發送的相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要求及時回復。因報考者個人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4. 如遇特殊情況,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招錄機關可對資格復審相關工作的時間、地點、方式作出調整,請報考者理解配合。
5. 面試時間:2025年3月8日—9日。
南京市公務員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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