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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3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5-03-27 14:18 來源:平安海陵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33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能夠適應24小時輪值班次;
3、年滿18周歲、30周歲以下(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符合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相關情形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9年3月以后出生)(詳見附件1《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和崗位簡介》);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無紋身、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輔警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酒醉駕受到處罰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單方毀約離職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危害社會、國家安全活動的;
9、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的;
10、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1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三)回避情形
報名人員與公安海陵分局民警、輔警、職工存在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考該民警、輔警、職工所在的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四)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因(公)工死亡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公民,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和崗位簡介》。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
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工作日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報名地點
詳見《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和崗位簡介》。
3. 報名時需攜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
(2)《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含戶主及本人頁);
(4)學歷證書及學歷驗證報告(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歷驗證報告,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進入“本人查詢”的“在線驗證報告”模塊,將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后交驗)
(5)報考崗位需要的相關資格證書、符合優先招聘情形的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照片(粘貼在報名表上);
(7)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本人近期《個人信用報告》;
4. 資格初審
對報名對象提交的資料、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審核,報名表、承諾書原件及其他材料復印件現場留存,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審查不合格;通過材料審查、復審的視為報名成功。經查實,報名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報名資格并將其納入公安機關招聘黑名單。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流程。
5. 確定開考比例。
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量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考試或無法聯系者,視為棄權。
1. 筆試
主要考察公安基礎知識、與公安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政治理論、人文科技、行政管理、公民道德等方面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答題的方式,試卷滿分為100分。其中,應聘情指中心情報分析助理崗位考生需另外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按照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占60%,測算筆試最終成績。
2. 體能測試
招聘崗位中需要進行體能測試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照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試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進行,共有2個項目,為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具體評分標準如下圖:

3. 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崗位適應、組織協調、處理問題、臨場應變、人際溝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語言表達、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按照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根據筆試及體能測試總成績(崗位報考不需要體能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不合格人員終止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因面試不合格導致計劃缺額時,按照面試缺額人數1:2的比例,遞補面試人員。
(三)體檢、考察及公示
根據總成績(具體構成詳見招聘計劃和崗位簡介表),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棄權。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環節,由公安海陵分局組織考察,經考察合格的,按有關規定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應聘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計劃缺額時,根據實際需要,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錄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由公安海陵分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試用期內須參加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參照同崗位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志愿崗位的資格條件,只可報名一個崗位,不得同時報名多個崗位。
(三)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應聘人員學歷以已經取得的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資格證書以已經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驗證,在讀學歷不得作為相應學歷證明。
(四)本次招聘由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統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補正不及時、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因不及時查看網站發布通知、手機通訊不暢、屏蔽群發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節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本次招聘咨詢電話:0523-86323079、13222488978;監督電話:0523-86323093。接受咨詢或舉報投訴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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