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饒市弋陽縣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19人公告
2022年弋陽縣城市社區工作者(一社區三名大學生)招聘公告
為適應新時代城市基層治理需要,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素質優良、群眾滿意的專業化、職業化城市社區工作者隊伍,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在實施“一村兩名大學生”工程的基礎上,公開招聘一批城市社區工作者,實現每個社區均有三名大學生在社區任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招聘崗位為弋江鎮、南巖街道、桃源街道范圍內的城市社區。
2.招聘人數。本次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19名。
二、招聘對象資格條件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熱愛社區基層工作,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能力;
5.熟悉電腦操作,能熟練應用現代辦公軟件;
6.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7.本人、配偶或父母具有我縣城市社區范圍內的戶籍,或在城市社區范圍內居住、工作1年以上(提供房產證明、居住證明或工作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招聘對象: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期間的;
(2)存在涉黃、涉賭、涉毒或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違法行為受處理的;
(3)被認定為涉黑涉惡、“村霸”等人員的;
(4)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5)以不正當競爭行為應聘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公安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7)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8)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整改的,或嚴重損害生態環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處理到位的;
(9)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10)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超過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
(11)違反信訪規定,組織、參與或煽動、教唆他人進行信訪活動的;
(12)喪失行為能力,或長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職的;
(13)其他不宜列為招聘對象的情況。
現有在崗回村(社區)任職大學生以及原回村(社區)任職大學生離崗未滿1年(2021年9月30日后離崗)的,不列為此次招聘對象。
三、崗位職責
負責開展本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具體從事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采集基礎信息、聯絡社情民意、服務特殊人群、調解矛盾糾紛、巡查網格治安、物業管理等;完成街道黨工委及社區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待遇保障
1.社區工作者聘用第一年度工資報酬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基本報酬不低于2000元,按月發放;績效報酬1000元左右,根據績效考核情況,按季度發放。全日制本科每月另增2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另增500元;每增加一個聘用年度每月另增100元。
2.為聘用的社區工作者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養老保險的費用由個人承擔50%,縣、鄉財政承擔50%;工傷保險由鄉鎮(街道)財政承擔,統一辦理。
3.聘用的社區工作者選入社區“兩委”成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確定工資報酬,且待遇保障渠道不變。
五、招聘程序
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日9:00至10月10日17:00。
2.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根據自身志愿,可選擇報考招聘崗位中的其中一個崗位。采取網上誠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統一到報考崗位所在鄉鎮(街道)報名。
現場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涉及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居住或工作證明、《弋陽縣社區工作者(一社區三名大學生)招聘報名表》2份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網上誠信報名須提供以上材料(報名登記表須經本人簽名)的掃描件或電子版發送至報考鄉鎮(街道)郵箱。
考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面試。
1.筆試,總分100分。按照所有崗位總數和整體考生總數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如果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名額。
2.面試,總分100分。以鄉鎮(街道)為單位,根據筆試和加分項得到的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入闈人員中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一并入闈)。面試前需對網上誠信報考人員報名資料原件進行復核。對相應加分項佐證材料進行審核。
3.加分事項。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筆試和面試成績上,各加1分計算;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在筆試和面試成績上,各加1分計算;退役全日制大學畢業生士兵,在筆試和面試成績上,各加1分計算;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筆試面試各加1分。以上四項實行累計加分,并在同等成績下,優先考慮。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免于考試,經考察合格,直接進入試用期。
4.考生總成績=筆試分數+面試分數+加分分數,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5.考察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資格聯審。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原則上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鄉鎮(街道)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同時按照公務員考試體檢標準項目,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可按總分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公示。考察體檢結束后,由鄉鎮(街道)召開黨委會議按照1:1比例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并同時在縣、鄉兩級有關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7.選崗。由鄉鎮(街道)組織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選崗。選崗時,堅持同一崗位報考志愿為先、高分先選,然后適當調劑。選崗情況報備縣委組織部。
“社區工作者”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因試用不合格、主動辭職等原因造成的缺額,經報縣委組織部同意,鄉鎮(街道)可在原入圍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情節較重的,按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2.本招聘公告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聯系人:柯舒偉
聯系方式:18679324696
附件1:弋陽縣城市社區工作者(一社區三名大學生)招聘崗位信息和報名聯系方式.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