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做好事業單位招聘工作20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近日,吉林省人社廳會同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圍繞吸引、留住、用好高校畢業生等各類人才,出臺六個方面、20條措施。
加大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力度。
提高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比例。2020年,扣除幾類需要招聘具有工作經歷人員情況外,各級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數量要達到其余招聘計劃整體數量的80%左右。同時,統籌安排好“高精尖特缺”等其他各方面人才招聘工作。
明確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范圍。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單獨編制和發布,招聘范圍為2020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
合理設置崗位招聘條件。
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招聘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崗位條件,不得設置“全日制”要求。
規范專業條件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各層次學科專業目錄設置專業條件,目錄外專業可以根據各高校實際開設的專業情況一并設置。
合理確定基層單位招聘條件。“四類”地區基層單位可以放寬年齡、學歷、專業等招聘條件,合理劃出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地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
按需設置其他資格條件。不得設置歧視性、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限制性條件,努力拓寬選人用人視野。
科學分類開展招聘工作。
靈活確定招聘工作組織形式。綜合運用“八種類型”招聘形式,靈活開展分類別、多形式、高頻次的招聘活動。
推進醫療衛生單位招聘“放管服”工作。招聘醫療衛生技術人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按規范程序隨時組織,不受招聘時間、考試組織形式等限制。
建立基層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便捷通道。“四類”地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本科以上學歷普通高校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碩士以上學位高校畢業研究生,可以采取面試、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
統籌抓好特殊類別招聘工作。做好技工院校招聘工作,推動高素質技工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繼續開展就業援藏專項招聘。
優化招聘政策制度設計。
改進競爭擇優機制,靈活采取降低或不設開考比例、合理確定考試及格分數線或初試不設及格分數線、調整免筆試崗位加試條件、合理劃分筆試面試分值權重、規范遞補情形等措施和方法,減少限制人才有效參與崗位競爭的政策阻礙。
鼓勵各地創新招聘優惠政策。支持各市、縣對公開招聘引進的優秀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住房保障、能力培養、職稱評聘、擇優使用等方面優惠政策。
落實提高基層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相關政策。落實提高中小學和基層醫療機構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鄉鎮工作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大中專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縣鄉工作提前轉正定級并高定工資等政策,為高校畢業生等各類人才安心工作提供待遇保障。
做好重點招聘環節組織實施工作。
各市、縣招聘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統一報省人社廳備案,根據需要在省人社廳網站發布或進行信息鏈接。
全面推行網絡系統、傳真或電子郵箱等線上方式報名。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安全有序組織招聘考試。鼓勵開展小規模、分散型考試,采用電話、視頻、網絡等形式探索開展線上筆試、面試。穩妥安排體檢、考察工作。
提升招聘工作管理服務水平。
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編制、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順暢的工作運行機制。盡早制定招聘方案、盡早公布招聘信息,科學分類、靈活多樣組織招聘活動。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招聘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招聘活動防疫指南,落實落細各項風險防控措施,確保招聘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