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總工會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公益性崗位
長春市總工會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公益性崗位
長春市總工會招聘崗位包括鄉鎮(街道)工會、區職工服務中心、區域性工會聯合會工會社會工作者公益性崗位。本次共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公益性崗位14名。
崗位職責為在鄉鎮(街道)工會、區職工服務中心和區域性工會聯合會作服務職工工作,特別要做好工會組建、黨工共建、普惠服務、法律咨詢、行業(區域)工資集體協商和職代會等工作。
招聘條件:
(一)長春市城區、開發區戶籍(不含雙陽區、九臺區)人員,招聘對象為經過認定,符合條件認定成功的就業困難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公益性崗位:
1.下崗失業人員;
2.大齡失業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人員;
4.零就業家庭人員;
5.失地農民。
注: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滿兩年以上和參與經營企業(法人或股東身份)有工商信息的人員不予報名。
(二)男55周歲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身體健康;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工會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文字能力、口語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力。
(三)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從事過黨群工作的,具有社工師資格的,勞動模范和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可優先考慮。
招聘人員管理及待遇如何?
按照“誰用人、誰管理、誰考核”的管理原則,被聘用人員遵照市總工會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由市總工會與工會社會工作者公益性崗位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一年一簽,一年期滿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計協議期滿三年自然終止。如聘用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工作紀律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適應工作的,即行終止協議。
被聘用人員享受崗位補貼(薪酬)每月3200元左右,并享受五險一金和相關福利待遇。
注:公益性崗位用工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13:00-15:30時。
報名地點:長春市就業服務局(新城大街與天富路交會處,天富路1567號,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二樓。)
報名時需持證件: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就業創業證、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困難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咨詢電話:89634041
聯系人:趙曉祎
附件:公益性崗位報名須知
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
符合公益性崗位招聘簡章報名條件的人員,需準備戶口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等相關材料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街道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提交以下材料方可報名:
1.身份證
2.畢業證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4.《就業創業證》第2、3、6、7、9頁
5.認定成功的《吉林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
注:認定零就業家庭人員的報名者,除準備以上材料外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吉林省零就業家庭申請認定表》
2.《吉林省零就業家庭申請認定表》上所有家庭成員的就業創業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