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2025年吉林長春師范大學招聘高層次人才51人公告(1號)
http://www.ssrtes.com 2025-03-17 10:43 來源:長春師范大學
長春師范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1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吉人社聯字〔2016〕45號)和《關于高質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函〔2025〕12號)精神,按照學校引進人才相關規定,長春師范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招聘優秀博士51人。招聘范圍為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長春師范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號)》(附件)。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人才待遇
1.優秀博士根據其前期研究成果和入校后的目標任務,給予安家費、高層次人才獎勵5-4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5-20萬元,對于特別優秀的人才、緊缺人才采取“一人一議”的方式確定待遇。
2.按照吉林省人社廳《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結合學校實際落實引進人才待遇。
3.引進人才享受學校博士津貼。
4.引進人才享受學校教學、科研獎勵政策。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4日至2007年3月14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3月14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人員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網絡系統報名,網址:http://zhaopin.ccsfu.edu.cn/
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用戶名及密碼是報考人員查詢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2.報名時間
2025年3月24日9:00--2025年3月28日16:00。報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學校將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學校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及報名時間、方式由學校確定后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長春師范大學公開招聘相關公告。
3.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需在報名系統中上傳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佐證材料掃描件、近期(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及個人簡歷(簡歷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工作經歷、科研成果、獲獎等)。其中2025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入黨志愿書掃描件和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招聘崗位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碩博連讀者需提供碩博連讀證明或學信網學歷認證證明。
(2)實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聯系方式以及個人誠信承諾書,個人需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目錄進行設置。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查詢。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查詢到資格審查結果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學校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5.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二)招聘考核
1.考核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及格線、錄取線等事宜待報名結束后由學校另行通知。
2.面試前,由學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3.面試成績在長春師范大學網站進行公示。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達到錄取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具備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學校不同崗位實際用人需求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錄取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師范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1.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錄取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生報考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在錄取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六、紀律要求
凡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ccsfu.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學校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八、其它事項
本公告由長春師范大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孔老師、孫老師
聯系電話:0431-86168537
傳 真:0431-8616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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