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普通高校畢業生服役期滿退伍人員界定范圍的說明
在2015年遼寧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招生)工作中,關于普通高校畢業生服役期滿退伍人員的界定范圍如下:
1、普通高校學生,在讀期間參軍,服役期滿退伍后,繼續回原學校就讀,并已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人員;
2、普通高校學生,在讀期間參軍,服役期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服役期滿退伍人員;
3、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參軍服役期滿退伍人員。
遼寧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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