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33人公告
葫蘆島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公告
根據葫蘆島市公安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輔警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綏中縣公安局輔警工作人員,共招聘33人(詳見《葫蘆島公安機關招聘輔警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政治堅定、作風正派、吃苦耐勞、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服從工作安排;
(三)有正義感,能夠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違法犯罪行業(yè)作斗爭;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以高中畢業(yè)證為準);
(五)戶籍所在地為綏中縣(遷入戶籍確認時間截止到發(fā)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發(fā)布當日)。為方便工作,報考農村派出所崗位人員需為崗位所在鄉(xiāng)戶籍;
(六)男性,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2001年4月21日至1991年4月21日(含)期間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體勻稱,五官端正,頭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身體協調,無大面積瘢痕,無紋身;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的,給予筆試成績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退伍軍人。
2、有計算機二級證書的加2分,有計算機三級證書的加3分,有計算機四級證書的加5分。
3、有格斗散打特長,在市級比賽中獲得名次的加2分,在省級比賽中獲得名次的加3分,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得名次的加5分。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輔警人員輔助公安民警開展有關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職權,由綏中縣公安局統一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上崗資格。
2、招聘的輔警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方式,由綏中縣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在綏中縣公安局統一領導下,由其所在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聯合進行,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經教育仍無明顯改變的,以及連續(xù)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3、招聘的輔警人員工資標準為1440元/月起,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五險,自行解決住宿。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報考人員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xù),不得委托他人。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報名地點:綏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yè)大廳。
3、報名需提交的證件材料:
(1)《葫蘆島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人員報名表》兩份(附后,自行下載)。
(2)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學信網站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個人信用報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證到中國人民銀行辦理)。
(6)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3張。
(7)具備考試加分條件人員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書、證件等證明材料。
(二)領取準考證
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綏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yè)大廳領取準考證。
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時需要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評。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計算。體能測評為通過性測評,成績達到合格線即可,分數不計入總成績。
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內容為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共同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對報考人員的職業(yè)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文件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俯臥撐、縱跳摸高(附《招錄輔警體能測評達標標準》)。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如果總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數量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相關標準執(zhí)行,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標準進行考察,考察材料由報考人員所在轄區(qū)派出所出具。考察合格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崗。首次簽訂聘用期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經考核合格者續(xù)簽合同,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如出現輔警崗位未招滿的,從其他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并結合本人意愿擇優(yōu)調劑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資格審查貫徹招聘考試全過程,報考人員確保提供的證件和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生確保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和不按期報到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聘用
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綏中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葫蘆島市公安局
綏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綏中縣公安局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3:2021-03-30招錄輔警體能測試標準男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