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遼寧朝陽建平縣人民法院、建平縣司法局選聘調解員24人公告
建平縣人民法院、建平縣司法局2022年度公開選聘調解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建平縣人民法院會同建平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聘任派駐建平縣人民法院的特邀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邀調解員的主要工作駐院(法庭)調解員主要從事人民法院(法庭)委派(委托)案件的訴前調解、信訪化解、判后答疑等工作。
二、聘任名額人民調解員24名,其中派駐縣法院機關10名,派駐葉柏壽法庭、萬壽法庭各3名,派駐朱碌科法庭、白山法庭、建平法庭、黑水法庭各2名。
三、聘任條件及補貼標準
(一)人民調解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品行端正;
2.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本科以上學歷者優(yōu)先;55周歲以上者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3.派駐朱碌科法庭、白山法庭、建平法庭、黑水法庭的調解員原則上經常居住地均應在各法庭駐地鄉(xiāng)鎮(zhèn);
4.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
5.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6.身體健康,具有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7.具備較好的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能夠掌握運用電腦和新媒體。
(二)下列人員不得聘任為人民調解員: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人員;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3.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4.被辭退的國家公職人員或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人員;5.因違反管理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及解聘的人員;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7.其他不宜從事人民調解工作情形的。上述人員如系退休法官、檢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紀檢監(jiān)察干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干部、社區(qū)工作者和律師,則擇優(yōu)選聘。
(三)補貼標準合理確定訴前特邀調解員補貼標準,訴前特邀調解員每月訴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案件達到4件,即可領取基礎調解補貼1000元;如4件中有1件雖未達成調解協議,但經過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無爭議事項記載,可用于后期訴訟,亦可領取基礎調解補貼1000元。在基礎補貼之外,根據難易程度區(qū)分檔次,每調解結案1件領取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補貼。
四、聘任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4日
報名咨詢電話司法局:13842117898
報名咨詢電話法院:15642629017
2.報名地點:
建平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辦公室
聯系人:邢學智
聯系電話:13842117898
駐縣法院機關調解員:
建平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前保全辦公室
聯系人:劉井東
聯系電話:15642629017
駐葉柏壽法庭調解員:建平縣人民法院葉柏壽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王惠芳
聯系電話15642629081
駐萬壽法庭調解員:建平縣人民法院萬壽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張振東
聯系電話:15642629105
駐朱碌科法庭調解員:建平縣朱碌科鎮(zhèn)朱碌科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胡漢志
聯系電話:15642629096
駐白山法庭調解員:建平縣白山鄉(xiāng)白山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唐桂春
聯系電話:15642629086
駐建平法庭調解員:建平縣建平鎮(zhèn)建平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孫曉峰
聯系電話:15642629082
駐黑水法庭調解員:建平縣黑水鎮(zhèn)黑水法庭辦公室
聯系人:陳光
聯系電話:15642629093
3.報名方式:
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填寫完畢后前往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提供1寸免冠藍底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本人名字)。
4.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5.報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一份;
(5)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要求蓋公章和負責人簽名);
(6)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二)資格審查
根據聘任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三)面試
根據適崗性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統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有應聘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電話形式另行通知。體檢參照普通入職體檢標準執(zhí)行。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任資格。
(五)政審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任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能力、主要社會關系等??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溉蔚?,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資格復查結果,確定擬聘任人選。擬聘任人員名單在建平縣司法局和建平縣人民法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任手續(xù)。
(七)辦理聘任手續(xù)
1.確定的最終聘任人員由建平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頒發(fā)聘書(頒發(fā)人民調解員聘書是對從業(yè)人員的資格認可,與任何部門、組織不存在勞動、勞務關系),聘期三年。
2.聘任的人民調解員由建平縣司法局、建平縣人民法院負責調解業(yè)務培訓。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如有弄虛作假,執(zhí)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報名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已辦理聘任手續(xù)者取消聘任,并由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應聘人員應始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現場報名、面試、體檢等的人員,應配合落實查看健康碼、現場測量體溫等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