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招聘13人簡章
2019年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招聘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共招錄13人,(蒙漢兼通、“項目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2019年9月26日17:00,筆試時間為2019年10月27日,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歡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yè)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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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fā)〔2019〕61號)精神,經自治區(qū)黨委編辦同意,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人,其中:項目人員崗位計劃招聘2人,蒙漢兼通崗位計劃招聘2人。詳見《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ㄒ唬懊蓾h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ǘ绊椖咳藛T”包括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其中“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yè)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盎鶎庸嫘詬徫环杖藛T”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按髮W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yè)生(含2019年畢業(yè)生,下同);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guī)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ǘ笚l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要求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3.應聘人員學歷要求必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畢業(yè)生,且學歷、學位雙證齊全,《崗位表》中對學歷另做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
4.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截至2019年9月16日(含《崗位表》中要求的崗位招聘條件)。
6.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2019年9月16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2019年9月16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截至2019年9月16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yè)證的,從畢業(yè)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ㄈ┫铝腥藛T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粕⒈究粕?、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初審及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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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工作委托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
2.報名時間
?。?)“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人員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 16日9:00-9月19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9月20日12:00;報名交費截止到9月20日24:00。報名交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崗位和“蒙漢兼通”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將改為普通崗位,允許其他人員報名。
?。?)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9月22日9:00- 9月26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9月27日12:00;交費時間截止到9月28日24:00。
3.應聘人員需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所用身份證件(或護照)要與參加考試時所用證件一致。
4.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高中以上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yè)即可);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不予審查通過。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ǘ┵Y格初審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負責并在網上進行。對審查未通過的,將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及時退回應聘人員予以補充。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報名網站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共計120元(報名費20元、每科5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交費截止后若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的畢業(yè)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yè)證(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xù)。對應聘人員減免的費用,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
農村牧區(qū)特困家庭和城鎮(zhèn)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qū))扶貧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于規(guī)定時間前發(fā)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電子郵箱: kymtb6601707@163.com),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對于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
3.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7:00。
?。ㄈ┕P試開考比例
1、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4: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
2、定向招聘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崗位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4:1。定向招聘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的崗位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截止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
3、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ㄋ模┍敬握衅父鳝h(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進行3次。
四、筆試
1.參加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的分類筆試,筆試考兩科:《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每科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50%。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
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標明的為準??忌鷳{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3.筆試合格分數線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1.5×5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
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事項將提前在報名網站上另行公告,請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公告。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4.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各種證書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相關要求
1.面試工作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2.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應聘“蒙漢兼通”崗位,面試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為其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4.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及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再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通過加試成績排序,根據該職位擬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1.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組織到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將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2.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并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查。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確定。
2.考察不合格的,經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備案審批手續(xù)。
3.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fā)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5.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與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有關條款規(guī)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7.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8.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的要求執(zhí)行。
九、咨詢和監(jiān)督
1.考務咨詢電話:
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0471-4304994
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
2.考務監(jiān)督電話:
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0471-4215805、4215404、4215872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471-6944911
附件: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內蒙古土地調查規(guī)劃院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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