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
2022年內蒙古選調生考試報考指南
http://www.ssrtes.com 2022-02-25 17:45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集中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報考指南
一、關于選調范圍
1.2022年畢業的定向培養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2022年畢業的定向培養生原則上不得報考,但是定向到內蒙古自治區就業,且非定向到具體行業和單位的定向培養生可以報考。
2.專升本考生能否報考?
答:符合報名資格條件,2022年畢業的普通全日制專升本考生可以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通過參加本科選拔考試進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層次進行兩年制的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學歷學位證書),但相關獎項、榮譽、學生干部工作經歷、學分績點需以本科階段的為準。
3.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報考?
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類人員符合選調生資格條件,同時由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畢業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經學校推薦的可以報考。
二、關于資格條件
4.如何理解“品學兼優”?
答:“品學兼優”是指畢業生在校期間表現出較好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并且學習成績優良。其中,“學習成績優良”是指畢業生在校期間,無論是否修滿學分,不得有必修課累計四門及以上或必修課、選修課累計六門及以上不及格、補考或重修。其中,研究生考生以研究生就讀期間成績為準。
5.如何界定“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稱號”?
答:評選層級應是大學期間的學校及以上層級,學校內設院系評選的上述榮譽稱號不在此列。其中優秀學生干部包括優秀學生會干部。
6.如何界定“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二等以上獎學金”?
答:國家獎學金包括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二等以上獎學金一般指二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獲得學校認定視同“校級二等以上獎學金”的其他獎學金人員也可報考,需考生所在學校在推薦表予以說明,內容為:“未設置‘校級二等獎學金’,該獎學金視同為我校‘校級二等綜合獎學金’”。
7.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讀期間獲得的榮譽稱號、獎學金報考?
答:應屆研究生考生可以本科就讀期間獲得的榮譽稱號、獎學金、學生干部經歷報考。
8.如何認定考生的出生年月?
答:報考時以考生個人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考察審核檔案發現存疑的,以組織調查認定結論為準。
三、關于推薦報名
9.填寫《報名申請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考生均需填寫《報名申請表》,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10.關于區外高校推薦報名問題。
答:高校推薦是網上報名的前置程序。區外高校考生將完整填寫的《報名申請表》提交院系黨組織和學校相關部門審核,并加蓋院系黨組織公章和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或研工處或就業指導中心)的公章后,由高校于2月27日前發送至指定郵箱,超時發送的《報名申請表》將不再審核,后果自負。
11.考生在報名時間上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可在2022年2月28日9︰00至2022年3月4日17︰00的時間內報名。建議考生及時報考,不要都等到最后才報名,以免因網絡塞車等影響報名而造成遺憾。
12.有無公布報名咨詢電話和咨詢時間?
答:報名咨詢電話見《公告》,具體咨詢時間為2022年2月19日至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確認。
13.網上報名時是否需要繳納報名費?
答:本次考試免收報名費,因此網上報名時無需網上繳費。
四、關于考試
14.考試時需要攜帶什么證件?
答: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方可進入考場。
15.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
答: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考生,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16.筆試地點在哪里?
答:本次考試在12個盟市均設有考點,考生可根據需要就近選擇,具體按準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建議考生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17.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答: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18.對違規違紀行為如何處理?
答:考生有違規違紀行為的,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為零分、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嚴重或特別嚴重違規違紀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并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19.《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規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了具體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如果考生在報名參加內蒙古2022年集中選調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考錄過程中,被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錄(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并將人事檔案轉遞到就業單位的,應如何處理?
答:考生在內蒙古2022年集中選調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或已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并將人事檔案轉遞到就業單位的,視為正式就業的非應屆大學畢業生,考生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集中選調的考錄行為,選調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者公示人選。
21.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前需做哪些準備?
答:請考生隨時關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的疫情動態和疫情防控有關信息,并按照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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