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夏鹽池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關于2019年鹽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通告
2019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合格線已經發(fā)布,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9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guī)定,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將進行資格復審并根據復審結果進行面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事業(yè)單位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類(C類)于7月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參加復審;
2.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于7月4日下午14:30—18:00參加復審;
3.地點: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二、復審內容
資格復審主要復查審核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是否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二)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或鹽池縣)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等證件(以2019年4月4月之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集體戶籍的報考者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下五類人員不受寧夏(或鹽池縣)常住戶口限制:
1.在寧夏(或鹽池縣)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以下簡稱“三項目”人員);
2.寧夏(或鹽池縣)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3.區(qū)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或鹽池縣)生源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4.父母或配偶于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含當日)取得寧夏(或鹽池縣)戶籍的人員(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與配偶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進行婚姻登記);
5.自治區(qū)(或鹽池縣)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高層次人才與配偶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進行婚姻登記)。
(三)年齡。具體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指1983年4月4日以后出生,或40周歲以下指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具體年齡以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為準,年齡以考生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四)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屬于相同專業(yè)但名稱不同的,提供本人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或課程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等證明材料。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由招聘機關一并對其進行復審。
(五)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須提供加分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
(六)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學生,需要提供服務單位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服務期未滿人員提供)或合格證(服務期已滿人員提供);
2.“西部計劃志愿者”,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qū)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qū)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服務期未滿人員提供)或合格證(服務期已滿人員提供);
3.“大學生村官”,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服務期未滿人員提供)或合格證(服務期已滿人員提供);
4.“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關退伍證、所屬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等。
(七)職位要求具有各類職業(yè)資格證或職稱證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注意事項
1.請擬進入面試的應試人員開具本人銀行征信記錄(中國人民銀行開具)審核是否為涉金融、統(tǒng)計、房地產、保險等領域嚴重失信人員。
2.資格復審時將審核擬進入面試考生是否為在編工作人員或為公告之日后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請考生如實告之。外縣(市、區(qū))正式在編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所在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本縣(市、區(qū))正式在編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4.留學歸國人員以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擬進入面試考生須填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表樣見附件一)
四、有關要求
(一)擬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公告中明確的資格復審內容準備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因證件(證明)不齊全或者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報考者如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期間向招聘機關提出書面申訴;
(二)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因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及時向我局提交書面放棄申請(A4紙、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報考崗位名稱、報考崗位代碼、放棄原因、簽字并按左手食指指紋)。
聯系電話:0953-6696683
附件:
2.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doc
鹽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