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夏事業單位招聘筆試違紀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違紀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規定,經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決定對2019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中發現的12名違紀違規考生作出如下處理:
一、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考生1名,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5年。
準考證號:5464210802827。
二、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5名,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準考證號為1164020104113、3164234500524的2名考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1164230802821、5464020903209、5464210804316的3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成績無效。
三、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的考生2名,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準考證號為1164210104209、3164050801622的2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成績無效。
四、私自填涂他人答題卡、持無效證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擅自離開考場的考生4名,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準考證號為1164210201819、1164020104317的2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無效;
準考證號為1164230202519、5564051202029的2名考生《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成績無效。
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