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賀蘭縣審計局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賀蘭縣審計局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賀蘭縣審計局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崗位
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人員6名。其中: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人員4名,主要從事文秘、政務督查及政務公開等工作;賀蘭縣審計局選調人員2名,主要從事政策跟蹤審計、財政金融審計等工作。
二、選調范圍
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全區公務員統一招考錄用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
三、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敬業、身體健康;
2.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5年以上(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31日,含試用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備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8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人員需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
2.縣審計局選調人員應具備審計、會計、稅務、財政金融、財務管理等相關財經類專業知識,或有審計、會計、財政、稅務工作經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一)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員;
(三)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
(四)本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五)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
賀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nxhl.gov.cn/)、賀蘭縣黨建網( http://www.nxhlxdj.gov.cn/)同步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3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雙休日不休息)。
3.報名地點:
(1)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賀蘭縣政務服務中心B座225室報名。聯系人:朱佳利,報名咨詢電話:0951-8064368,13519209568,傳真:0951-8067453,郵箱:hlxzfb2010@163.com。
(2)賀蘭縣審計局:賀蘭縣政務服務中心A座706室報名。聯系人:王思思,報名咨詢電話:0951-8996010,13995180659,傳真:0951-8996010,郵箱:nxhlsjj@sina.com。
4.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在上述網站自行下載填寫《賀蘭縣人民政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賀蘭縣人民政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資歷量化表》),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黨委(黨組)印章。
5.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報名登記表》《資歷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在收到報名者提交的《報名登記表》《資歷量化表》及相關材料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審計局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報名者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登記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向報名者一次性告知。資格審查將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四)確定初步人選。
采取資歷量化和面試的方式確定初步人選。
1.資歷量化:實行百分制,根據《資歷量化表》所列指標,計算報名人員的資歷量化總分。對提供佐證資料原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全部進入面試。如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2.面試: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能力。采取現場抽簽確定序號、逐一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評分。
3.確定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按照資歷量化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方式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將考察人選在相應的范圍內公布,并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及時通知考察人選和所在單位。若初步人選數達不到規定的考察比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考察比例。
(五)組織考察。
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對初步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初步人選的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六)確定選調人選。
考察結束后,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總成績×70%+考察組評分×30%),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按公務員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因故未完成選調的,空缺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通過追加考察確定。
(七)體檢。
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費用自行承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體檢結束后,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無法辦理調動手續的空缺崗位,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其他特殊情況,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減少選調名額。
六、組織領導
成立賀蘭縣人民政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縣委編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審計局負責人組成,共同組織實施選調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對提交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后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951-8063266 (縣委組織部)。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賀蘭縣審計局
2019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