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夏公務員考試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
在寧夏公務員考試中,不少職位要求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么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呢?本文公考通(www.ssrtes.com)為大家介紹。
問: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
答: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者為“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的,其基層服務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問: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答:(1)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
(4)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人員以及退役士兵,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入伍時間算起。
(5)從事個體經營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6)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7)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8)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31日(2019寧夏區考要求的時間)。因工作單位變化,時間有中斷的,可累計計算。
問:如何知道具體崗位有沒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
答:具體崗位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可在職位表“其他條件”一列查看:
(截自2019寧夏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